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无忧雅思网_雅思预测_雅思机经_雅思考试_雅思资料下载_雅思名师_2018年雅思考试时间

在加拿大出售房屋收入的税务问题

时间:2010-04-24 11:45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一个家庭的主要住房,其卖出后所获得的收益是免税的。除主要住房的其他房产,卖出后所获得的收益的50% 都要并入到个人的收入综合计算交税。 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有一个主要住所,

 一个家庭的主要住房,其卖出后所获得的收益是免税的。除主要住房的其他房产,卖出后所获得的收益的50% 都要并入到个人的收入综合计算交税。

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有一个主要住所,如有二处以上房产的家庭,必须判断哪一处应为主要住所,以最大限度的省税。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必须将出售房屋的盈利额与该房屋所持时间综合考虑,方能最大限度地达到省税的目的。

如某人在1999年花20万买了一栋房,2007年又花30万元买了第二栋房。2008年他见房地产市场不好,马上将两栋房子全卖了。碰巧这两栋房子都同样卖了40万元。这样,第一栋房赚20万,第二栋房赚10万。一般人可能就会将盈利较少的一栋,即第二栋房所赚的10万元作为资本利得来申报纳税。

但这种方法显然没有考虑时间效应。实际情况是:第一栋房持有了10年,平均每年盈利为2万,第二栋房持有二年,平均每年盈利是5万。第二栋房的盈利明显超过第一栋,因此应将第二栋房作为主要住所,其出售所获得的10万元盈利即可免税;第一栋房前八年为主要住所,因此所获盈利的80%,即16万可享受免税待遇,剩下的两年作为非住所,但这段时间只有20%,因此只需就4万元申报纳税。

(责任编辑:无忧雅思)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