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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报名管理制度 
 1. 查询欲报班号:
外地学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58301366/58301355-0或者登陆: www.51ielts.com/xdf/xdf.asp查询班号。
2. 办理汇款:
办理汇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A. 汇款单填写:在邮局汇款附言栏、银行电汇汇款用途栏注明学生的姓名(听课人的真实姓名)、性别、班号、 移动电话(务必填写),以及是否愿意调至其它同类班,并注明其班号,否则款到后您所报的班级名额已满将无法实现报名。报名时间以收到汇款时间为准。(汇款单填写样稿见表1-3)
B. 一张汇款单仅限一人报班。
C. 最迟请在开课前10天汇款,以免延误您的报名。
D. 请妥善保管汇款收据,以备领取听课证和查询时使用。
3. 报名确认:
报名成功后,我们会通过Email的方式给您反馈报名信息,如您的款已汇出六个工作日后收不到反馈信息,请按以下方式查询报名情况 :
方式1:致电 010-58301366-0 查询。
4. 开课前领取听课证 :
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军官证均可)及汇款收据领取听课证,代办人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和听课人身份证及汇款收据,走读班学员于开课前到西直门报名处(西环广场T2座16层C11室)领取听课证;住宿班学员务必于开课前一天9:00-12:00到海淀水清木华校区(中关村北二街水清木华8号楼)院内领取听课证,乘专车到住宿班入住、领资料(提前报到的,恕不接待住宿)。
5. 派送业务:
A. 收费标准:北京市内10元,北京郊区和外省市20元,绝大部分省市都可到达。选择派送的学员请在汇款的同时将派送费和学费一同邮寄到北京新东方学校,否则不授理派送。
B. 请在汇款单地址栏内写清详细派送地址并在附言栏注明接收人姓名以及接收人电话。(派送地址不能留信箱号)
C.报名成功三个工作日内会和您再次电话确认。咨询电话010-58301366-0

转、退班时请将本人身份证和银行电汇凭证或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报名处,传真或信件上请注明"学生姓名由××班转入××班"或"退班"字样,且要注明转班或退班原因。如退班,用正楷字写清收款人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地址字数限定在20个字以内,退款邮费从退款中扣除。传真:010-58301366-602。如要求退班或转班最迟在开课前10天办理,否则,所报班级已过试听期,恕不退班或转班。
 1.结课前的延期转班制度
A.汇款学员最迟在结课前必须把汇款收据及身份证件(学生证、户口本、军官证均可)发传真至010-58301366-602提出延期转班申请,否则听课证结课后自动作废。
B.办理延转手续仅限一次,有效期一年(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完所延转的课程,否则过期作废。
C.延期转班不准退班,不退还差价,转入高价班须补齐全款,名额已满的班级不能转入。
D.延期转班不得转入实用英语学院、电脑部、留英澳、留加预备班以及网络课堂的课程。
E.已办理延期转班的听课证丢失一律不予补办。
2.报名管理制度中“二、三、六、七、八、九条”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汇款报名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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