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办理出国手续,单位如何出具意见?
意见内容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等。具体要求如下:
1、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集体企业员工,由所在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人员、工商联会员,分别由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商联出具意见(如未加入此类协会的,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雇员,由相应的中方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