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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法改变对申请人适应能力的评估


即将颁布实施的C-11对申请人适应能力的评价有了新的标准,该项的满分仍然是10分,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况可以获得相应的分数:

配偶具有硕士以上的学位: 5分
配偶具有学士或3年以上大专学历: 4分
配偶具有1年以上大专学历: 3分
有过1年以上在加拿大全职工作经历: 5分
有过1年以上在加拿大的高中以上的教育经历: 5分
有加拿大雇主的雇用通知: 5分
在加拿大有亲属: 5分

从新的适应能力评价标准中我们可以看到,配偶的教育背景对申请意义重大,而现行移民评分标准对未婚和已婚的申请人一视同仁,所以如果你近期没有结婚的打算,同时又准备移民,应该在新法实施前提出申请。

对于加拿大雇主的雇用信一项,移民部做出的解释是:一个来自加拿大雇主的雇用通知将十分重要,包括家庭生意和小生意都可以被接受,但是已经取得预定工作加分(10)的申请人此项将不再加分。加拿大移民部对那些可以与加拿大雇主达成雇用协议,但却无法取得政府工作许可的人放宽了限制。

而在过去评分体系中举足轻重的亲属加分成为适应能力分的一部分,大大降低了亲属关系给申请人资格带来的提升,因此,如果你现在可以获得亲属加分,应该在新法实施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