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眼中的Fluent,Well,With Difficulty
移民签证官考核的重点是申请人英语听、说的能力。因为英语听、说
能力的高低不仅可以使签证官通过交流,了解申请人的背景情况及移民动
机,从而考察其在加拿大立足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英语听、说能力的高
低直接影响到一个新移民到达加拿大后能否找到工作。移民签证官也可能
要求申请人读一段英文文章或者写一段英文,对此申请人要有心理准备,
并事先进行必要的训练。
移民签证官将从说(Speak)、写(Write)、读(Read)三个方面来考核申
请人的英文能力。此三个方面的水平各分为流利(Fluent)、良好(Well)、
有困难(With Difficulty)三个水平。
流利(Fluent):是指对英文的掌握相当熟练,熟悉其有关社会、生活、
工作等方面的用语,在某个职业领域方面能够毫无困难地进行交流。
良好(Well):是指对于有关个人背景、专业、工作职责、受雇公司业
务范围、组织结构等自己所熟悉的事物,能较好地表述清楚。
有困难(With Difficulty):是指不能清楚地表达出自己想要说的意
思。只能只言片语地用英语交流。关于英文能力的评分是至关重要的,因
为此项评分不仅影响英文能力这一项本身的分数,同时也会影响个人适应
能力的得分。
移民签证官对申请人英文能力的评分通常是参照如下标准进行的:
流利 良好 有因难
说 3 2 O
写 3 2 0
读 3 2 O
具体评分为:
按上述表格每项得分相加后,得2-5分的英文能力得分为2分;得6-9
分的英文能力得分为其实际得的分数。
例如:如果申请人经移民签证官判定后。其各项得分为:说(Speak)
得0分,写(Write)得2分,读(Read)得2分,各项相加得0+2+2=4分,按上
述原则,则此申请人英文能力得分只有2分而不是4分。
又如另一申请人,说(Speak)、写(Write)、读(Read)各项水平分别为
良好(Well)、流利(Fluent)、良好(Well),相应得分分别为2、3、2,各
项分数相加得:2十3+2=7分,据前述原则,英文能力得分为其实际分数,
即申请人英文能力分数也为7分。
由上可见,只有在申请人各项得分,即说(Speak)、写(Write)、读
(Read)各项水平均在良好(Well)的水平时,英文才可得6分。其中有一项
为有困难(With Difficulty),除非另二项均为流利(Fluent)(通常不太可
能),则英文能力得分只有2分。而一旦英文能力只有2分,通常其个人适
应能力只能得3分以下。这样,申请人通常会由于分数不够,而导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