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加拿大移民就业协助项目(CIIP)在中国、印度及菲律宾这三大移民来源国设立办事处,“帮助那些即将获批准的技术移民,做好就业和融入加国社会的准备。”
消息粗看之下振奋人心,觉得联邦政府确实了解移民的困难,正在想办法解决。细究之下,发现这办事处和人力资源部的讲座、就业中心的辅导、移民安置顾问的出谋划策一样,热情、周到、耐心……不解决任何问题。
即将于明年5月开始服务的移民办事处,依然立足于让移民了解加国的情况,了解专业工作的规范,做好找工作的充分思想准备。一句话,出发点依然是“加拿大没有错,找不到工作是移民不了解情况。来吧,我们教你找工作。”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往下走,不用说设三个办事处,就是在中国每个省、印度每个邦都设上办事处,移民就业问题依然如故,花纳税人多少钱也没有用。
移民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是遇到障碍。了解本地状况,有现实期盼,清楚专业规范要求,学好语言,部分障碍可以解决,但主要障碍不因此消失。对找工作认知再充分也不行。
移民就业的第一大障碍,是北美工作经验。从北京或者新德里出发的移民,绝大部分肯定没有北美工作经验。这差不多是个标准的加拿大黑色幽默——没有北美工作经验,所以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所以积累不了北美工作经验。有关积累北美工作经验的各种建议非常有用,比如去做志愿者。雇主有关北美工作经验的要求某种程度上同样可以理解。政府也可以理直气壮:不是让你带一年生活费了吗?可最最关键的是:加拿大就是因为缺人,才到北美以外去移民的。
移民就业的第二大障碍,是行业保护行为。移民医生取得执照后,轮候实习单独排列,份额小于本地毕业生,此事是公开的。如果说政府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障碍,那么为什么在招聘华裔警察方面那么积极、坚决?只要压力不大到一定程度,移民人力资源就可以浪费,这是个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一般说,移民过渡期是两到三年,居住四年以上的移民,获得的工作基本比较满意,收入也比较稳定。政府的努力目标,也是在缩短这个过渡期。有些范围,不是政府权限,比如雇主花钱雇人,当然要雇佣有经验的员工。但有些范围,恰恰是政府职责。
加拿大相关法规,明文规定,雇主招聘员工,不得提出年龄、性别、民族和宗教信仰方面的限制。在不需要语言要求的岗位上,也不得提出语言标准。上述规定,明显考虑到加拿大人力资源的移民背景。既然连语言都可以放宽,为什么不能在管理上禁止提出北美工作经验?只要政府肯努力,至少雇主不敢在申请表格上列出两个北美工作经验的填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