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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寻找到初恋情人

有人说初恋是一个人一生最美丽的感情,很难让人忘记。也许这份感情会在自己以后的择偶路上起着影响,甚至悄悄在作祟。也许我们会把这份感情深深地收藏在心里,偶尔拿出来回味,但前提是不能影响现在的生活。
        

能让人恋上就是种缘分,不论是相恋还是单恋都曾经带给我们幸福感,只是相恋是感情的极至,而单恋会加杂着淡淡的忧伤。
        

自卑并梦幻的少女时代
        

我一直都是个警觉性很强的人,学习、工作、生活、气质、品味、皮肤、体重等统统都是我十分注意的东西。这可能是我在青春期一直活在自卑阴影下所产生的一种自我完善的能力,即使现在在加拿大我也没曾改变。
        

说到我的自卑,其实就是外形上的问题,我胖,很胖。小的时候,大家都说我白白胖胖很可爱,亲戚朋友们家凡是在教训和我同龄的小孩子时,我总是他们必提到的人。他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看人家奇奇,吃饭时又听话还多,从不挑食,再看你,瘦得像排骨。”
        

这些话,在我13岁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说了。人们好像都聪明了,都知道胖其实是对身体百害而无一利,随着观念的变化,瘦几乎就变成了漂亮的代言词。我这种原来被人们认为有福的身材,几乎一夜之间成了亲朋的笑柄,马上又变成他们教训孩子的反面例子。还有,他们当面嘲笑我时,从来没想过我的感觉。
        

因为胖,我经常被男同学欺负,女同学也不喜欢和我玩,跑不动体育成绩很差,所以从心里又很排斥锻炼,越来越胖。有人说,胖人行动上笨脑子也笨,可我不是,也许就是因为我从来不受大家的欢迎,所以在学习上很努力,很想有过人之处,潜在地为自己换取一些注意。不管同学们喜欢不喜欢我,老师们总是表扬我。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了我上高二那年,当时我的身高已经停止在了1米65,体重却是150斤左右。记得那是1994年,我17岁,学校来了个新毕业的实习体育老师给我们班代课。他姓金,23岁,个子很高,人很帅,很快就成为全校女孩儿的偶像。班里面有一半的女同学在暗恋他,所有的男同学都当他是崇拜学习的对象,而且努力地练习着和金老师一样的muscle。而我呢,不但没有免俗,反而更加不可理喻的俗,我不但是崇拜他,简直就是疯狂地迷恋他,喜欢他到连做梦都叫着他的名子。
        

我觉得我荷尔蒙的分泌已经远远超过青春期应该有的指数。我也不知道怎么会从一个心无杂念的学习标兵,一下子变成了满脑子他的女花痴。可能一直都是处在这种压抑而自卑环境下,使我终于找到了能给我幻想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