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新法解析
2000年10月4日,加拿大移民局公布了经进一步讨论的新移民法案的提案草本,并在其官方网页上公布出来。此草案将2000年7月份提交的提案的三种模式定为一种,比较清楚地说明了新的移民法案的基本方向。但这仍然不是最后的定稿。
我们本来想尽早地将有关新的移民法案的动态告知于你们诸位,但由于11月底加拿大有大选,在确定大选结果前,所有的正在讨论中的法案都要终止,所以我们没有将当时有关新法的信息告诉你们。现在加拿大大选已经有了结果,原执政党连任,这可以说明正在讨论中的新移民法案将继续下去,有关内容也将不会有太大的改动,具体公布或实施时间也将很快到来。
现将我们对有关新的移民法的内容的理解与你们沟通,希望这能对以后你们在给客户讲解有关内容时有所帮助:
新的移民法的有关原则:
◆ 挑选加拿大所需要的具有灵活的工作技能的技术移民,取消职业分类。---- 更加强调申请人的适应能力,不再强调某一专业或职业的重要性。
◆ 强调工作经验的多技能性和丰富性,不再强调单一工作的专业性。
◆ 承认加拿大雇主(包括家庭公司或小公司)为申请人所提供的非正式工作机会 ---- 因为这毕竟是适应能力的一个因素。
◆ 当移民官认为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不能反映其潜在的能力时,移民官绝对的权利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否决。
◆ 授权移民部长有制定和修改可通过分数的权利。
◆ 确保所挑选的申请人是加拿大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具有多种工作技能和较强是应能力的人才。
详细分数说明:
1. 年龄 --- 没有变化,仍然在21岁至44岁之间可以得10分。每超出一岁减掉2分。
2. 教育 --- 这一项变化较大,强调了有着更高学历的人的重要性。详细情况如下:
◆ 硕士,博士 --- 25分
◆ 学士,和三年大专以上 --- 20分
◆ 两年大专或有过两年全职专业培训的 --- 15分
◆ 一年大专或有过一年全职大专培训的 --- 10分
◆ 高中学历的 --- 5分
3.工作经历 --- 总分为25分。
具有一年工作经历的-10分,
具有两年工作经历的 - 15分
具有三年工作经历的 - 20分
具有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 25分
这一项变化较大。加大了工作经历在整个评估分数中的比例。这说明新的移民法将更加强调工作经历的重要性。同时还要求工作经历必须是具有一定技能的工作,并非所有的工作经历都计算在内。
4. 语言能力:--- 总分为20分。由英语和法语组成。
第一外语:流利 - 16分 这一项可能是绝大多数大陆的申请人可能都达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