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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未了(男孩篇)

我是个很注重feeling的男孩,所以我相信一见钟情,也并不曾嘲笑过一夜情。 
但我不是个向往浪漫的人。所以,如果在我的生命里,真的发生了一夜情。 
那么,我并没有希望,它会像电影情节里头的那样,是浪漫,而且深刻的。 

那是我和森和剑约好相聚的日子。

大家都在外流浪,每年也就这么几天有空回来聚会,聊聊彼此的近况,谈谈将来的打算。 
要维持一段多年不变的友情是不容易的,兄弟也有可能变成仇人。 
幸好我们彼此都还臭味相投,步调一致,而且也很珍惜这份友谊。 

半路加油时碰巧看到两个小男孩在一家小商店前快乐地吹着泡泡,不禁让我有了幼稚的念头。老板娘很会做生意,一块钱的东西却要卖我两块,还促销着说十块钱就送多我一罐。我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然而如果遭受不公平的待遇我会以行动来反抗。结果,五块钱买了四罐。老板娘笑着我说,现在越有钱的人越小气。我不算是个有钱的人,所以有必要跟她说明一下。 

有钱的人不一定开心,但没钱的人却一定开心不起来,我只不过想让自己能稍微开心点而已。看着她疑惑难解的神情,我笑着继续赶路。如果下次还来时,希望她不会再要我解释一番。 

三个多小时赶到家乡,还想着随便去一处混一顿晚餐,才知道他们两个隔天才能赶回来。一个误机,一个误车,都买不到提前的票,最早的也要明晨才赶到。我不是个粗鲁的人,相反地,哥们都说我有书生气,所以我不会破口大念三字经,让人看低了我的素养。 

但我又是个善于变通的人,所以我又:眼观鼻,鼻向心,直到心无杂念,灵台完全清澈,三字真经顿时便滔滔不绝默念起来。听金庸说当年张无忌也是以这种方式,在心中默念口诀才练成九阳真经的。 

大概是把他们的从前数落到将来,直到打通任督二脉,身心皆畅,我才停止了默念。 

闲着无事,只好随处逛逛。在外流浪都会有不少的顾忌,只有家乡才给我舒心的概念。到处都有我走过的足迹,到处都有发生过的故事让我回忆。洗了车,开始找地方吃晚饭。见到麦当劳,那里有我初恋的记忆,所以我已好几年没有去了。其实说初恋是不确实的,因为根本就没恋爱过,最多也只能说那里留下有我对初恋情人的记忆罢了。 

于是我选择了离麦当劳不远的豪客来,即方便停车,又可以吃牛排。刚坐下不久,就有两个人走了过来。我实在没有多少印象,最后才知道一个是初中的同班同学,一个则是隔壁班的。我不禁佩服他们的记忆力,我则没有那么好了。对比起我穿着上的随便,他们两个人则更显得大方,衬衫西裤,俨然是坐办公室的派头。 

两人无所不谈,却都是关于生意应酬的事。一会说这个老总,一会谈那个经理,部长的,我丝毫没有头绪,只能默默地听着。离开的时候他们得意的递着名片,我则拿不出来。他们关心极度的要用公司的面包车送我回家,我只好指着旁边的车说我也有开车来。 

瞬间的诧异就能让踏入现实社会的他们又换了一种态度,我不禁讨厌起这个丑陋的世界。接着两人还硬要我留下电话号码,我只好再坦白说家乡我很少回来。 

回到家洗了澡,一个人又对着空荡荡的四周发呆,于是决定再出去外面逛逛。鉴于刚刚才给人认出来的‘危险’,我特意戴上了帽子。虽然晚上戴帽子只会让目标更明显,然而只要是认识我的人,是绝对想不到我也会这样招摇过市的。 

九点半,我独自一人到了CITY一间FAMOUS HOT PUB。大概有一年没有涉足到了,四周的装潢多少有些改变。想起以前我是这里的常客,不禁有种久违了的感想。 

尽管现实经济不太景气,PUB的生意却依然很好。四处充斥着喧闹,连带着烟雾弥漫,百味齐全。老的少的,男的女的,挤满了整个场。可以想象,PUB里没有一个人会重视空气污染。我对着自己笑了笑,自嘲太过于庸人自扰,还是自得其乐好。何况,在许多人的眼里,我不正是一个喜欢这种氛围的人吗? 

吧台的一角,合情合理的已经挤满了人,那里有全场最漂亮的Barmaid在陪酒,在逗你开心,在和你‘交朋友’;加上独特煽情的音乐,是如我一样单身‘狼’族的最佳去处。虽然我有办法到那里占出个空位,但是我却没有那么做,因为我对PUB的一切都太熟悉了。男人都是自以为是的动物,特别是在漂亮的MM面前,更加不会服输。然而吧台上坐着的漂亮MM,只要你不放下面子,舍得打开钱包,她们都有办法在最后让人抬着你出去。而我,还想开车回家。 

扫了一眼四周,唯独接近舞台区的地方剩下一张情侣桌。Barmaid很快就带着微笑走来,我要她拿两扎百威,顺带三个杯子。一扎送一罐,是PUB的Old Rule;而七罐只会让我有醒不如醉的效果,只好叫两扎。反正喝不完可以寄起来,留待下次再来喝。我从不独自出来喝酒,所以要多了两个杯;森和剑不在,就权当代替他们喝吧。 

Barmaid很快又来,细心地问着要不要搬多张椅子,我摇了摇头只要求她倒满三杯酒就好。看着她带有不解的神情,我只好利索地把三个杯子里头装满的酒依次地往嘴里倒进去,中间大概停留了放下和拿起杯子所花费的0.05秒。接着,她带着微笑地帮我又倒满了三杯。大概是又过了五秒,我又不停歇地一口气喝下了三杯,然后她又笑着帮我倒满了三杯。 

大概是没有见过我这样的酒客,她的微笑逐渐凝聚多了些异样。就这样连续了四次,可能是太久没这么喝而又喝得太快的缘故,我清楚自己再这么喝下去,最多也只能坚持多几遍而已。好在我不是个‘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喜欢出人意料,却不喜欢出洋相。 

我笑着对Barmaid说:你看我喝酒的神情怎么如此专注?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她大概是估计不到我会忽然说这么几句让她不好回答的话,没好气又带点羞涩地瞥了我一眼,接着拿起三个空罐娇笑着离开。她走到对面的角落,似乎和另外一个Barmaid在谈论着我,看到我注视过去的眼光,又不好意思地转开头去。我开始发觉,原来PUB里有不少人也都很有趣。 


我是个很敏感的人,这可能和我以前考试老爱作弊有关系,监考的老师一有任何轻举妄动绝对逃不过我的直觉。而现在,我又Feel到有人在注意我了。算是半‘职业性’的特长吧,很快就觉察到了出处。她刚好坐在我的正对面,截肩的长发三七分散于两边,中间是张清丽的圆脸。她和我对峙了大概8秒钟,然后她才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她应该是个追求时尚的女孩,长发挑染成有深有浅的黄色,粉红色的V–Neck紧身半长袖陪衬着一条银白色的项链,右手腕有不少珠珠链链,左手腕则只有一条应该是透明的水晶链,在灯光偶尔的照射下闪耀灿烂的光芒。不知是她羞涩还是喝了酒的缘故,她的脸有些红润,让我突然想到了红苹果的比拟 – 还有了要咬一口的想法。 

似乎是觉得她不应该向我低头,又朝我望了过来。我朝她友好的点了点头,同时笑了笑,接着继续喝着我的酒。毕竟我还清楚来这里是为了松懈近来的疲劳,而不是为了要‘猎物’的。然而遗憾的是,当一个单身的男人发现了一个可爱的女人时,心理连带着行动上是不会就此罢休的。 

默默地喝了几回酒,我不自觉地又朝她的方向望去,顺便也观察了与她同桌的四个女孩。不知道她的朋友兴高采烈的在讨论着什么话题,她的神情从认真逐渐变得无聊。我的嘴角突然有了笑意,看来她还不是一个让人容易了解的女孩。 

我又顺次地看过去,眼睛不自觉地在其中一个女孩的身上停留了下来。那是一个穿着低胸U–Neck黑色紧身长袖的艳丽女孩,突出的胸围足以让‘饿狼’的眼睛‘死无葬身之地’。幸好,我还没有沦落到成为‘饿狼’的地步;看到她‘峰’芒毕露的‘盛况’,纯粹只有赞叹的心态,而无龌龊的思想。而为了不亵渎灵魂上的纯净,我还特意地转移了视线,及时点上根烟,定下神来。 

如果森在旁,想必他一定会一本正经地说:余岂好视乎,余不得已也。然后纵容劝导着我说:兄弟,要知道……眼在外,脑命有所不受。如此波澜壮阔的景象,不看白不看,看了不白看,当作欣赏也好。 

而如果剑也在此,想必则会有另外一番说法:正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而我又正好被她中间的那条‘线’电到。哎!既然缘分安排我与她今晚在此相见,你们不要阻我;我要顺应天意,积极进取,排除万难,挺身护花,否则时不再来,难保天怒人怨。然后一溜烟跑过去,死缠烂打,那是不在话下;至于面子问题,更是在所不惜;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狼情壮志。 

幸好上天让每个人都拥有其不同之处,纵然我们三人在很多方面都臭味相投,就连单身也步调一致,但在某些领域上还是有不同觉悟的,以至于我的眼睛还有立足之地。 

她似乎总在注视着我,我就那么让她感兴趣吗?人贵有自知之明,我当然不会认为她是被我的外表而深深吸引。而一旦让我遇到不太明白的事情,我很习惯思之而后行。这样的好处就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她应该很无聊,原因是她和她的朋友找不到共同投入的话题;她应该注意我很久了,原因是她正好无聊,而我又刚好坐在她的正对面,这样我成了她暂时甩开无聊的‘良药’;她应该觉得我也很无聊,才会无聊的一个人闲坐,无聊的一个人喝着三杯酒;很可能是这样,让她有了惺惺相惜的念头,才会对我如此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