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文化产业面面观。所谓创意产业,就是指那些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中获取发展动力的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可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
创意产业概念
创意产业的核心是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在各国定义不同,有称为文化产业、创意知识产业、内容产业等。世界大力推动创意产业的国家有英国、韩国、美国、日本、芬兰、法国、德国、中国、意大利、澳洲、新西兰、丹麦、瑞典、荷兰、比利时和瑞士等。针对文化与创意面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最早是在1997年由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工党内阁所推动的创意产业,同一时期,遭遇亚洲金融风暴的韩国,在总统金大中主导下也开始从电影与数位等产业开始发展“文化内容产业”,并成立文化内容振兴院与通过文化内容振兴法。类似作法者,也包括澳洲、新西兰、欧洲诸国等。 而中国近几年在文化艺术市场蓬勃、公共展演场地加大建设(如国家大剧院、798艺术区)等,除在既有制造业的优势下寻找出路外,也开始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来源及政策
创意产业自英国首倡,其后许多国家和地区也纷纷提出相关概念。主要包括版权产业、文化产业、休闲产业、体验经济、注意力经济等概念。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创意产业的理解分为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版权型”,以英国为代表的“创意性”,以中、韩为代表的“文化型”。
我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形态和业态进行了界定,明确提出了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标志着国家已经将文化创意产业放在文化创新的高度进行了整体布局。
国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