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是在搬家的时候,才想起这个纸箱。
在加国念书,工作,十年来生活漂泊无定,似乎总在辗转不停地搬家。心中总觉得缺乏安定感,一切日常起居的需用因此都维持在最简单基本的程度。个纸箱封存着平日不常用的杂物,多年
来除了被搬来搬去之外,很少打开,也很少引起我的注意。
这次搬家是自己买了房子,应该算是暂时安定下来了。是才有了闲情和余暇把这些纸箱逐一打开来,动手整理。
从前喜欢的衣服早已不合身了,过去的专业书和许多零星的心爱小物件也大半霉,变得面目全非。
忽然在某一个箱底,翻出一本厚厚的册子。米色的封皮上没有字,没有任何记号,却令心脏猛然紧缩地一痛。
这是当初你在四年之中写给我的全部信件。和你分手以舍不得烧掉,亲手将它们按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带着它飘洋过海,颠簸流,不敢轻易翻阅。在年一年的奔波忙碌中渐渐淡忘了旧事,也淡忘了它的存在。没想到至今依然完好无损,静默在此处,代表过去的一切未消逝,而是储存在我生命的某处,蓄势待发。仿佛掩藏在灰烬底下不灭的火,只需一缕微风轻轻吹过,便可以在不可预料的一刻蓦然燃成燎原烈火,毫不留情地烧灼我自以为早已麻木了的心。
呆坐在地毯上,我捧着这厚厚的一册,凝注着米色封皮,往事沉渣泛起,象清晨的睡莲浮出水面,在朝曦中逐渐逐渐分明,逐渐逐渐清晰。我的目光穿透岁月,变得迷迷蒙蒙。
那时候,那时候啊,我们都还青春年少。偶然间你相遇,看见你的那一瞬间,心潮澎湃,地转天眩。以至你解释了好遍,都没明白你的名字到底是哪三个字。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傻,所以你就笑了,拿过我的笔记本,将你的名字写在上面,一笔俊逸潇洒的行书。从此那笔迹,那名字就刻上了我的心版,难以磨灭。
十几年前的通讯业不象今天这般发达,对刚上大学的我们,手电脑等等都是罕物,电话也既贵又不方便。除了寒暑两个假期能够短暂相聚,平时信件往还便是唯一联络感情的方式。那些写信的深情,寄信的迫切;那些盼信的焦灼,等信的煎熬;那些无信的落莫,收信的狂喜;那些读信的感慨,背信的痴迷在整整四年伴随着日升月落,循环往,编织出我们初恋时动美丽的心事。在高高低低,起起伏伏之际,一页一页,揭开了我们青涩生命的序幕。
你是我到今天为止所认识的人当中,天赋极高,绝顶聪明的一个。但凡你真心投入,无论做什都能够做得比其他人更出色。就恋爱而言,你表达感情的方式独特而尖锐,那些点滴的小片段即使是这多年以回忆起来,依然是不减当年的心动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