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歧视”,在加拿大是个大得不得了的帽子,也是个异常敏感的话题。实际上,咱中国人是最漠视这个问题的。咱们的文化传统,日常生活和法律制度中,处处都存在着各种各样或轻或重的歧视。年龄的歧视,性别的歧视,民族的歧视,出生地的歧视,高矮胖瘦的歧视,家庭出身的歧视,等等,在我们的生活中司空见惯,我们对这些歧视已见怪不怪,甚至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到了加拿大,我们的许多观念根本转变不过来,因为它们已经在我们的脑子里根深蒂固了,或者说已经融入了我们的血液。所以我们在加拿大是最容易犯歧视这个毛病的,有时自己都没有感觉到歧视了人家。
在大街上,要是看到几个黑人迎面过来,我会很紧张,他们可能要抢劫;在停车场见到印巴人,我会把车停得尽量离他们远些,免得陷进他们的圈套;见到穿长袍的阿拉伯人,该不会是恐怖分子吧;......
有朋友开公司,要招工。要什么人呢?中国人爱挖情报挖客户,把老板的墙角挖的空空的;黑人太笨,印巴人太狡猾;当地的西人太懒太死板;南美来的拉丁裔的太散漫;东欧来的手脚不干净,爱贪小便宜......
就说我自己,从心底里的确瞧不起某些人群,我处处提防着他们,尽量地躲着他们。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时,我也会显得特有绅士风度,把对他们的厌恶和反感尽力地压制下去,不让他们觉察到。这是我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在起作用。但我也有真性情完全暴露的时候,可能自己还没有觉察,就已经把不该说的说出来了,把不该流露的表情流露出来了。我没有发现我歧视了对方,而对方却明显地感觉到了我是歧视他的。
推己及人,我们有很多时候觉得被歧视了,可能对方是真的歧视我们,也可能人家不是故意的,只是没有掩饰住内心的真实想法。我们无法改变人家的内心世界,也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喜欢我们。
我们不得不与之相处的人有:喜欢我们的和不喜欢我们的,我们喜欢的和我们不喜欢的。要想社会和谐,大家相处愉快,让大家都互相喜欢起来是不可能的,最重要的就是,即使不喜欢对方,也尽量不要流露出来;即使对方不喜欢咱,咱也要宽容豁达一些,只要对方的言行不太过分,就不用往心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