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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伤心都市 一语成谶 新友故知聚散无常

十数年前,曾经有一个叫林颉明的外乡客由于无知在亚德莱街(Adelaide St)上闹了一些笑话,吃了一些苦头。 他是从遥远的中国来与他的妻子相聚的。 他的妻子在多伦多大学攻读化学博士学位,而他则在一家中国餐馆里烟薰火燎地炸春卷,替她挣房租和伙食费。她在大学实验室里通宵达旦地做实验,他不愿意一个人回到冷冷清清的家。 只要天不是很冷,他下班了就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转,一直转到她快要回家的时候。

他总能比她早半小时到家。 她进屋时,他已经把被窝捂得十分温热。 她闻着他身上的油烟气味,迷迷糊糊地问一声「怎么不洗澡」,没等他的回答便已经朦胧入睡。 当然那时他完全没有想到她竟会很快离他而去,否则他一定会把花在街上的时间花在她的实验室里。 他宁愿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看着她静静地工作,哪怕时不时地打上小小一会儿盹—只要她能游移在他的视野之内。

为此他后悔了很久。

他们结婚还不到两年,在那之前他们仅仅只是熟人而已。 她是上海人,大学毕业后分配在上海的一家师范学院教化学,为挣点外快有时在外边兼点课。 他在北京一家化工厂当技术员,单位派他到上海进修一年,她是他进修班的老师。 她才教了他一个学期,就办好了自费留学手续。 她妈妈让她赶紧找个对象,别把一生的事情耽误了—在国外找一个知根知底的男人不太容易。她妈妈就是这样一个精明而又实际的女人。

她想想也是,就找到了他—他是她那个人生阶段里为数不多的几个正派单身男子之一。

她给他看她的入学通知书,又向他传达了她与她母亲之间的谈话纪要。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没有看他。 她低垂着头,头发纷纷乱乱地散在肩上,眼帘微微颤动着,像两只试图在叶子上站稳脚跟的蝴蝶。 他并没有在认真听她的话,因为他期待着不是那样的话。 但是当他看见那样微微颤动的眼帘时,他就决定了要和她结婚。

他们刚刚来得及办完结婚登记手续,她就动身去了加拿大。 之后他们分离了将近一年。 当他经过多番周折终于拿到探亲签证时,他对她已经很生疏了。 他怕自己在机场上会认不出她来,就把她的照片放在皮夹子里,反反覆覆地温习着,后来就忘了拿出来。 有一次她洗衣服时掏他的钱包,无意中发现了这张照片,竟泪眼朦胧起来,说这年头能把老婆的照片带在身边的男人真是太少了。 他很惭愧,却没有说话。

现在回想起来,她是带着这样一个美丽的误会离开他的,他心里便略觉安慰。 就是在无数次下班之后的游荡徘徊中,他找见了一条叫亚德莱的街道,也找到了亚德莱街上最便宜的一家咖啡馆。 午夜以后,那里一杯咖啡只卖五毛钱。 即使是这样,他也舍不得。 一个月里,他至多只进去一两回,不为咖啡,只为在里边坐上一坐,听一听人声。

有一天在那家咖啡店门口,有一个人走过来向他兜售毒品。 他的英文不够好,把可卡因听成了可口可乐—他不知道这两者在俚语里是一样的发音。 他看见那个人衣裳褴褛,头发脏得起了结子,就突然触发了异乡异客的一点恻隐之心。 他说把你的可乐给我,我给你钱。 他把口袋里所有的零钱都给了他。 当然他口袋里所有的钱也不够买那种货物的一个零头。

结果他挨了打,打得很凶。

当他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附近的一个厕所里洗脸时,才发现镜子里的脸很像一幅京戏面谱。 那天他回家时,她已经到了。他立刻就把她吓哭了。 他说他踩到香蕉皮上摔了一跤—他不想让她知道他是因为寂寞才流连于街头的。 她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正像她对他别的一切都深信不疑一样。 只是从那以后,他行走在多伦多五花八门的街道上时,目光再也不会朝两旁游移。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觉得自己不再是外乡人了。

过了一阵子,他发觉她很是消瘦起来 - 她的肠胃一直不好,又苦夏。 就叫她去看医生。 她被他逼不过,只好请了半天假去诊所看病。 那天他要去驾驶学校学开车,没法送她。 临出门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牙西瓜,让她吃—那本是头天晚上吃剩的。 那年的西瓜年成不好,半个西瓜竟要四块钱。 她不肯吃,他也不肯吃,最后他只好把瓜切成两半,他一半,她一半。 她吃完了,就吩咐他以后买西瓜,买他一个人的份就好,她用不着。 当时他只以为她是节省的意思,后来回想起来他才醒悟到那原来是冥冥之中的一个预兆—她竟是一语成谶。

两人就在宿舍楼底下分了手,他往东,她往西。 他走了几步,就听见她在叫他。 他转过头来,看见她遥遥地对他扬手,说:「别忘了问老师哪家保险公司便宜。」那天她穿了一件浅绿色带白点子的裙子,很宽也很长,被早晨的风吹得鼓鼓扬扬的,像一片大大的沾着水滴的叶子 - 这就是她留给他的最后印象。

她是在离家不远的一条马路上被车撞上的。 错不在她。 她规规矩矩地照着指示灯过马路,侧面开来一辆装满了建筑材料的大卡车,拦腰将她撞倒,又从她的身上碾压过去。 她仰面朝天地倒在马路上,书包飞到了对过的人行道上,里面的东西滚了一地。 书。 笔记本。 眼镜盒。 饭盒。 饭盒里装着他们前几天去郊外农场采来的樱桃番茄,细细巧巧,红艳欲滴,如斑斑血迹触目惊心地点缀在本来灰暗无奇的水泥地上。 他赶到时她已经被装在一个黑色塑胶袋里拉走了。

关于那天的许多细节他是从警察局的现场记录和验尸报告里得知的。 她被卡车压成了一张薄纸。 她的上半身是用铲车一点一点地从路面上铲起来的。

她怀着孕。 八个星期左右。

后来他每次从那条马路经过,都恍惚觉得她依旧躺在那里,蜷手蜷脚,担惊受怕的样子。 行人和车辆无视着她的存在,东来西往,南下北上。 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妇人牵着一只狗上街,走过她被撞倒的地方时,狗突然伫足不前。 狗固执地反抗着项圈的牵扯,不断地用鼻子碰着地面,发出低低的犹如堵塞了的泉眼似的呜咽。 刹那间,他感觉到动物和人之间的那条分界线其实是很模糊的。 他不知道她那么娇小的身体如何承受得了那样永无休止的街市重量。 他们一下一下地踩在她的身上,也一下一下地踩在他的心上。 他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就搬离了大学宿舍区。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在她还来不及向他展现女人们共有的某些瑕疵弱点时,死神就已经将她凝固在一个永恒的韵味无穷的视角里。 没有一个活着的人可以和这样的视角媲美。 

几个月以后,他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一张支票。 支票上的面额换算成人民币像是一个天文数字。 他把那张支票破开,一半寄给了她在上海的母亲,一半存进了自己的帐号。

那笔钱他很久都没有动用。

在这期间他多次离开他和她短暂地生活过的那个叫多伦多的繁忙都市。 他尝试过许多种活法。 他读过书,卖过保险,当过流水线装配工,甚至跟人去阿拉斯加捕过鱼。 可是没有一样事情不是半途而废。 他仿佛是一个热情有余功力不足的歌唱家,还没来得及唱出一个差强人意的开头,就已经把自己精疲力尽地消耗在运气的过程里。 所以他总也不能唱出一支完完整整的歌来。

一次又一次,他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他离开的那个都市。 直到有一天,他再次来到亚德莱街上那家曾经挨过打的咖啡馆前。他没有进去,却在马路对面坐了很久,看着客人渐渐地聚集,又渐渐地消散。 就是在那天里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想,他觉得他应该用她留给他的那笔钱,在亚德莱街上开一家咖啡店,那种有英文名字也有中文名字的,卖点饮料也卖点小吃的店,让来往的过客,当然也包括从他故土来的那些过客,有一个歇脚的地方。

后来的事情就比较顺理成章了。 咖啡馆的名字他早想好了,就叫「 Desire 」。 这个名字的中文直译是「欲望」,那样的名字能引起人无限遐想—美的和丑的,善的和恶的。 但是���选用的中文名字却不是直译的那一个,而是叫「思凡」。

他的中国朋友不禁拍案叫绝,都说这样的翻译简直是「信达雅」原则的最高体现。 他但笑不语。 岁月从他的指缝里水一般地流过,十年里新友故知聚散无常,他的熟人圈子里已经不太有人知道他和她的那段烟尘往事。 自然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故去的妻子叫余小凡。

在咖啡馆开业的第一天,当他终于送走深夜里的最后一个客人回到自己的住所时,他打开床头柜里的一只抽屉,找出一叠颜色泛黄的照片和信件。 他把这叠东西用一层塑胶纸紧紧包住,锁进一只小箱子。 他提着箱子走到楼下的储藏室,放下箱子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好了,都过去了。」他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