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局刚刚宣布从2008年10月27日开始,所有的485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必须提供IELTS成绩。
移民局通知详细如下:
技术毕业生签证申请要求改变(485)从2008年10月27日生效。技术毕业生签证(485)申请英语水平材料证明要求改变从2008年10月27日开始生效,在2008年10月27日之前递交申请的申请人不会受此影响。
在2008年10月27日或以后递交485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时出示其达到相关英语水平要求的材料。
具体的英语要求是:专业人员职业,辅助专业人员职业和管理职业是”能胜任的英语水平”(在国际英语水平考试中(IELTS)中达到每项不低于6的成绩,或者在特定的英语考试中取得相等的成绩)。
对于提名职业在澳大利亚标准职业分类中是第四组的申请人英语要求是”职业英语水平”( 在国际英语水平考试中(IELTS)中达到每项不低于5的成绩)。
IELTS的成绩必须在递交时不超过成绩下发的两年有效期内。
这和目前要求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只需要递交预定了IELTS考试的收据的规定是截然不同的。 请注意,在2008年10月27日或以后递交485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其达到相关英语水平要求的材料。 没有照做的申请人可能会无法达到签证申请要求,签证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例外:
持有下列国家护照的申请人不需要在申请时提供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加拿大
•新西兰
•爱尔兰共和国
•英国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