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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领带--一个加拿大的真实的故事(1)

这是我自己的故事,第一次把它写出来,献给我最爱的人.

思加回来那天,是表弟陪我去机场的,表弟和我同岁,是我同班同学,后来是我的同事,也是我最铁的朋友。

思加回来后的第二个月,我们就结婚了;是的,就在她回来的第二个月,这一点都不奇怪,我已经29岁了,她也24岁了。

在思加回来之前,我就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她回来后的结婚在有的朋友眼里,结婚都是理所当然的。

1999年四月20日,思加和我结婚了,她是在三月从加拿大回到珠海的。。。

我们的婚后生活很平静,平静的一点波澜都没有,就象结婚那天一样。每个朋友和同学似乎都比我们这对当事人还激动,我也很平静,因为那些情景都是我打算了一千八百次的了,都和我想像的一模一样。思加一身粉红色的婚纱,她喜欢粉红色,因为她说粉红色是生命的颜色,她那可以让我活一千次,也可以让我死一千次的明亮的眼睛在从头发间垂下的粉红色的纱巾间闪着晶莹透亮的泪光,在同学的欢呼声中,我抱着她进了大厅,房间一片沸腾,思加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可能因为我的朋友她都不熟,因为她离开我已经七年了。

1992年,思加就离开我去了加拿大,22岁的我把眼泪一串一串的滴在她紧紧拉着我的小手上,她是抓了一把这个大男孩的泪,去了加拿大,她以后每年都会在侵湿我枕头的第二天,我把她送去机场。

朋友说我的婚后生活一定比别人浪漫和幸福。自从我做了已婚的男人,每天早上一进公司的门,就总有人对着我笑得很开心,因为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我和思加的事,因为很多人都听到过从加拿大传来的“请问伦在吗”的甜美的声音。

思加是学经济的,回来后在珠海一家美国公司做了一份有点委屈她的工作。但她做的也算开心。每个周末,她都会等我回家,之后我们一起吃晚餐,然后她去洗碗,我去洗澡,我去收拾我们的大床,她就开始洗衣服,思加不喜欢洗衣机,可能在加拿大就习惯手洗吧。

我觉得我的婚姻是如此的完美,老天爷给了我一个善良,温柔,如此出色而且如此爱我的女人,我宁愿下辈子做乞丐,只要这个世界少一个做乞丐的男人。

思加喜欢插花,她喜欢白菊花胜过红玫瑰,书桌上的白菊花一直都白得让我觉得就象思加一样,连我都觉得好象真的比红玫瑰还美。

思加从回来在机场见到我的那天起,就一直没有讲过任何关于加拿大的东西。我曾在1997年去加拿大看过她两次,她住得简单,吃得简单,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一切就象她每年假期回来告诉我的一样。

思加很活泼,爱讲话,她能和我的朋友讲整个下午,就算从来都没见过我的朋友。看她说得开心,我也开心,因为她只19岁,我的所有的见过她的朋友都喜欢她,他们都跟我开玩笑说你的女人真可爱,我告诉思加,她就调皮的问我他们说我是你的女人?我说是,她就会抱着我的腰,把脸贴在我的怀里,说你的女人想吃个冰淇淋,我就飞快的拨通表弟的电话,让他用最快的速度把冰淇淋给我的小宝贝送过来。每次这时候,思加就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