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移民 将先持临时居民身分
移民部长康尼拟於今年底推行婚姻移民新规。(取材自移民部网站)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26日宣布进一步加大打击虚假婚姻移民的力道,预计将於今年底推出与婚姻移民有关的几项新规。其中规定,通过婚姻方式来加的移民将暂时持有一种「临时居民身分」,直到联邦政府准许其成为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执行婚姻移民新规後,联邦政府可更有效将欺诈性婚姻移民驱逐出境。新规参考了美国和澳洲的现行法规。在这些国家的规定中,申请移民团聚的夫妻必须证明他们曾一同居住生活过一段时间,才能批准其移民身分的申请。 新规中,新移民需持有两年或更久的「临时居民身分」才有可能获得永久居民身分。新规中还将包括一项预防以结婚移民为牟利手段的规定,即婚姻移民的申请人五年内不能申请新的团聚对象。 康尼表示,加国在中国和印度等国家的移民办事处工作人员发现,这些国家、特别是印度,存在著大量婚姻移民弄虚作假的情况。康尼称,他们发现,透过使用图片处理软件,同样的一张结婚照上出现了许多不同的面孔。因此,工作人员不得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更清晰的结婚照、以判断照片是否为虚假合成。此外,还有伪造结婚证明等其他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联邦移民部为制订新规,曾参考了2300名受访者的意见,其中近半数受访者认为「临时居民身分」的限制不应超过两年,但本次推出的新规中,对时间的描述仅为「两年或两年以上」。 针对新规的其他质疑则指出,由於结婚双方身分地位不等,将可能导致家庭暴力等问题出现。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移民政策评论员戴伟思(Don Davies)表示,可否增设新的移民身分需要在国会中进行讨论,而不是直接公布新规。 戴伟思认为,强制婚姻移民的夫妇共同局住两年的规定不合道理。如果夫妻感情不合、还要强制生活在一起,将会产生许多问题。 联邦移民部表示,虽然没有明确的数字说明欺诈性婚姻移民的具体数量,但在2010年共计4万6300份婚姻移民申请中,有16%的申请被拒绝,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就包括「双方无切实的感情基础」。2008年,联邦政府曾加大针对中国南部虚假婚姻移民的打击力道,导致申请被拒比例一度达到50%。 加国对人权及难民保护的传统及基础 (NDP国会议员/朱里民)当然,加国政府也曾犯过一些错误,例如驹形丸(Komagata Maru)客轮案。1914年,376名难民从印度抵达温哥华申请难民遭拒,多数人在回到印度後被迫害,部分难民虽最终得以返回加国,他们的後裔至今依然对这段悲惨经历记忆犹新。 另外,在1939年,一群加拿大学者和教会领袖试图说服政府为934名逃离纳粹死亡集中营的犹太难民提供庇护,但加国官员却持反对意见,这些难民最後被迫返回欧洲,有227人丧生於大屠杀。 近年来,人口走私的问题出现新的争议。在2009和2010年,两艘装载难民的船苹来到卑诗省,这些冒著生命危险横渡太平洋的难民从人权受到极端侵犯的斯里兰卡北部逃亡後,却被立即投入监狱和收容所。我当时探访了这些男女老少。 这些事件得到了媒体的大幅报导,使保守党政府提出了C-4法案。保守党政府宣称他们制定的法律(在上届议会为C-49法案)是有效防止人口走私者滥用加拿大移民制度的措施,我并不赞同。 C-4法案将改变加拿大处理国际人权问题的根本,此法案违反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规定的平等权,也违反难民公约。此做法遭到加国律师协会和88个重要组织的反对。
《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第31条指出∶「缔约国不得对直接从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胁的地区逃离出来的难民┅施加惩罚。」 但C-4法案将准许政府强制扣留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难民申请人,加国移民与难民委员会在一年後才会审核是否释放被扣留者。另外,这些难民至少五年後才能申请永久居留,这将造成大量难民的临时居住许可及人道主义申请被拒,难民可能与家人分离至少五年以上。 C-4法案并不会减少人口走私,并且明显带有歧视,该法案将告诉那些难民,即便他们安全抵达加拿大,他们也将在监狱里待很长的时间,这不符合加拿大保护难民的义务和传统。 保守党政府在此问题上正在走向错误的方向,对付人口走私问题有更好的方式。 新民主党提议直接严惩犯罪分子、从事非法勾当和人口走私者,而不是不公正地处罚合法的难民。政府应该为皇家骑警提供充足的资源以防止偷渡进入加拿大的行为。加拿大必须与非政府组织、受害者服务机构、执法机构和国际社会合作,保护人口走私的受害者以及针对人口走私采取执法行动。 加拿大应该为那些因人种、宗教、种族或政治异见而受迫害的人提供庇护。 难民为加拿大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帮助维护加拿大宽容与和谐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使加国成为有吸引力且热情好客的国家,这是我们制定任何人权相关政策的重要传统和根基。 (朱里民Peter Julian,Burnaby-New Westminster国会议员) (责任编辑:无忧雅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