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滞留不归纪录者 鼓励核发长期签证
为期十年的超级签证,除父母依亲申请人外,移民部也鼓励移民官发给有多次进出加拿大纪录的低风险旅客。图为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本报资料照片) 联邦移民部鼓励海外移民官在认定申请人无滞留不归风险时,可核发长期多次签证,最长可达十年减一个月。对象除正在申请依亲的父母外,也包括多次前往加拿大并如期返国的访客,及官员认识的申请人。 由移民律师柯兰(Richard Kurland)发行的移民通讯杂志exbase 4 月号取自移民部内部资料显示,移民部近期悄悄鼓励外馆移民官员核发长期多次签证(multiple-entry visa),最多可达十年减一个月。 适用对象除正在申请依亲移民的父母或祖父母外,也包括官员认识的申请人及已多次前往加拿大并如期归国的旅客。若申请人护照有效时间少於签证有效期间,但移民官仍发给十年期签证,则须注明原因。 在知名移民网站网,有多名网友发文称,原本申请半年的一次签证,却获颁5年或直至护照到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责任编辑:无忧雅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