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政策10大变化 今年的税务政策与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受联邦预算案的影响,个人报税出现了一些新的税务优惠政策。变化主要以下几点: 增加多项新优惠政策 变化一: 2009年的基本个人免税额(Basic Personal Amount)增加。 2009年的基本个人免税额由原来的9600元调整到10320元,增加了720元。配偶、同居配偶或完全受供养亲属的额度也同步提高。 变化二:住房装修有退税额 (Home Renovation Tax Credit)。 凡在2009年1月27日到2010年2月1期间支付用于符合资格的家居装修开支,数额在1000元至10000元之间者,可以获得15%的税务优惠,最高扣税额为1350元。 可申报税务优惠的装修工程,包括完成土库、装修厨房、修建露天平臺、围栏,保留墻壁或做类似的家居添置、铺硬木地板、更新地毯、更新热水炉、重新铺设泊车道、重新油漆房屋内部或外部等装修工程。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是那些与房屋本身价值无直接关联的支出,比如添置工具、家具或家用电器,以及购买铲雪、除草机、地毯清洗机或其他维修设备的费用。 变化三:65岁以上人士免税额(Age Amount)提高。 65岁以上人士的收入免税额度,由原来的5066元增加到6408元,凡满65岁或以上的长者,年收入若低于64043元的人士均可享受该优惠。 变化四:可使用免税储蓄账户(Tax Free Saving Account)。 从2009年开始,利用登记的储蓄账户存钱,将使投资收益免税。满18岁加国居民,拥有一个社会保险号码(SIN)就可以是这一类账户的户主,存入数额一年不超过5000元。以前没用的额度可以滚动到以后年度。 变化五:註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置业限额提高。 联邦政府将首次置业人士可预支註册退休储蓄计划存款限额,由每人20000元提高至25000元,这是自1992年以来首次提高这一限额。这意味一对夫妇首次置业时可支取50,000元RRSP存款用于购屋。 变化六:首次置业有税务优惠(First-Time Home Buyer's Tax Credit)。 2009年增加了首次置业税务优惠,申请人最高可获得当年750元(5000元×15%)的抵税额,用以减少完成物业交易时的支出。要获得此项优惠,必须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是房屋购入是在2009年1月27日之后,其次是纳税人及配偶在购房当年及随后四年没有居住在另外纳税人及配偶所拥有的其他房子里。 变化七:公交车费 (Public Transit Tax Credit)抵税额提高。 公交车费抵税额的比率提高到15%。凡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例如公车、天车、通勤火车、船等所购月票、季票或年票者,可以就其本身、配偶或19岁以下子女的购票成本,以最低一层个人税率计算减免税款。报税时,应提供已使用过的月票、季票或年票,上面应包括使用的期限、运输公司的名称、售价及使用者的名字。如果票上没有该资讯,申报人则还要将购买收据或信用卡账单随票据一起附上。 变化八:子女健身支出(Children's Fitness Tax Credit)限额调整 子女健身支出由一年最高额度500元上限调整为每位小孩750元。报税时要提供符合规定的体育活动计划的费用的收据。其计算时间以子女健身计划的付款时间为准,付款在哪一年,就相应增加哪一年的个人免税额。 变化九:技工工具支出(Tradesperson's Tools Expenses)可抵税。 技工工具花费500元可用来抵税。 变化十:养老收入可分摊抵税(Pension Income Splitting)。 纳税人可以最高50%的合资格的养老金收入分摊在配偶名下。 税务稽查有多种方式 迟报税会被罚款 税局稽查方式是怎样的呢?稽查有很多方式,如:计算机交叉检查,通过自动检索,查出每个报税者提供资讯是否沖突。另外,每年税局会随机稽察一些人;税局还会有目标地稽查一些出现过问题的人;税局稽查的另一有效手段是凈资产评估。查纳税者的资产增值与收入有没有对应关系;连带稽查也是一种常见方式,就是在稽查其他企业或个人税务问题时,同时稽查与之相关的纳税者所报的税有没有问题。 个人税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报税表必须在税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呈交税务局。迟交税表的罚款为未交税款的5%。迟交税表每满一个月,罚款再加1%。 发出税表前,应仔细检查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利息收入、分红等是否没有遗漏。 作为自雇人士,费用扣除要合理,所扣除的专案一定要与收入相关。同时应该避免连年报亏损,因为作为投资生意或自雇,在头一、二年亏损是比较正常的事。 但长期亏损,又与所在行业、所在地区的盈利水平相差较大,都有可能引起税务局的关注。 加拿大税法规定,对纳税居民的全部收入课税,全部收入包括来源于加拿大境内和境外的全部应税收入。 但是,由于这些收入可能已经在来源国交过税,在报税时可以抵销海外已缴税款,但要保留好完税凭证。 同时,也要注意海外资产的申报。只要在海外所有资产的总值超过10万加元,就必须申报。如果纳税人在海外有税法上定义的海外附属企业,则也应该单独申报。 (责任编辑:无忧雅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