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闻11月19日报道】据《纽约时报》报道,周二,最高法院拒绝了一项紧急申请。该申请要求阻止一项德州法律的实行——该法律要求在德州做堕胎手术的医生需要在堕胎诊所附近的医院中有收治病人的特权。
最高法院是以5-4的结果作出该决定的。这一决定基本上是按照大法官们的意识形态立场而做出的,尽管只有7名大法官在他们的表决中做出了解释。
大法官布雷尔(Stephen G. Breyer)代表4名投反对票的大法官写道,这一裁决所带来的结果是让Rio Grande Valley的24个县没有堕胎诊所。它也会大大减少德州其它地方进行安全堕胎的可能性。
大法官斯卡利亚、托马斯及阿里托(Antonin Scalia、Clarence Thomas and Samuel A. Alito Jr.)写道,对该法律提出挑战者并没有在要求最高法院改变上诉法庭的有关在它考虑上诉时让该法律生效的临时决定时遇到沉重的程序性负担。
斯卡利亚大法官写道:“合理的思维也许可以对上诉法庭是否应该批准暂缓这一案子表示反对。但毫无疑问,这些申请者没有担负其显示这样做清楚地违背了公认法律标准的沉重负担。”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及大法官肯尼迪被认为也投了让该法律生效的赞成票。
堕胎维权组织和诊所表示,该法律对医疗没有好处,它将迫使每年大约2万名妇女无法获得安全的堕胎服务。
(编辑: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