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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洋过海开酒吧

我们最终决定留在加拿大这个崭新的国度里扎根落户,在这之前,我们准备坐完“移民监”后就回国。我先生能下这么大的决心大概与他初为人父责任心大增有关。那阵子,我们女儿刚出生。

我先生天生不喜欢受别人的约束,既然决定留下来,想来想去只有做生意适合自己。经过一番咨询比较,他决定做酒吧。他说这门小生意易上手,好操作,不象便利店要记一千八百样东西那么麻烦。对此我没什么意见。一来我带孩子没空理,二来反正是他做,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先生是个性急之人,念头一起他就会迫不及待地开始实施。从我还在月子里他就开始到处蹲点儿,到我们真正接手这间上居下铺型的酒吧时也就四个多月。实话说,我们的运气还真不错。这个酒吧原来已经营近十年,在我们接手前换了三任掌门。而我们,则是第四任掌门人。

在加拿大开酒吧,说容易也容易,说不容易也不容易。容易是因为这里的确是个法治国家,一切讲究个规矩,各种手续办起来不算复杂,上手以后操作也相对简单,只要遵守行规,照章纳税,不用担心有人会三天两头来找你麻烦,逢年过节也不用到各个关卡烧香拜佛。说不容易,也在于这“规矩”二字。政府对酒吧有着一系列的不易把握的规定。比如说,店主若看到有人喝多了就一定不准再卖酒给他,因为一旦从酒吧里走出去的客人因为喝多了而摔倒或出什么意外,客人有权去法院控告你,一告一个准,输的永远是店主,轻则罚款,重则吊销酒牌。可是,这个“喝多了”的准则实在很难把握,因为并不是每个人喝多了都会立刻表现出来,有的人喝得面红耳赤依然屹立不倒,有些人喝一两杯,走起路来却东倒西歪。所以做酒吧最难的就是卖超了,打官司;卖少了,不赚钱。我们就随着经验的积累不断地增加下注的筹码,以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利润。所以,开酒吧靠的是七分经验三分运气。

刚开酒吧时,因为对工作不熟悉,加上我当时在楼上带女儿睡觉,根本无法下去帮手,只有先生操着他那口不灵光的英语一人赤手空拳地应付满屋子人的吆喝,工作特别辛苦。先生每天晚上看铺到两三点才收摊,到早上一大早又要起来入货,神经绷得紧紧的。来我们酒吧的客人百分之九十九又都是当地人,忙乱中难免有拿错酒或找错钱的事,好在酒客大都是来了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老人,不但对此表示很理解,有些还义务帮帮忙什么的。这样干了一个月下来,人瘦了快二十磅,先生本来胖乎乎的身躯和脸庞全走了形,看上去倒是精干了许多,任谁来都不认识了。

先生自开酒吧始就如着魔一样,刚开始睡觉时只是偶尔说说有关酒的梦话,到后来发展到快要梦游的地步。有天他照例凌晨两点半关门上楼,冲凉后倒在床上已经快三点了。睡着睡着,他突然一把掀开我的被子,在里面四处摸索,我被惊醒后很紧张地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他仿佛很茫然似的,无论我怎么问就是不说要找什么,过了几秒钟,他居然从枕头底下摸出眼镜戴上坐起来继续找,我被他突如其来的骚扰弄得心慌慌的,尤其是他一直不说要找什么,经我再三喝问,他才很生气地说“你急什么”,然后一边说着“算了,算了”一边脸朝墙壁躺下去了。见此我可不罢休,继续追问他在找什么。他先是不理我,过了半晌才闷闷地说了句“啤酒。瓶装的。”我当时听了肺都快气爆了,抓过表一看,才早上五点整,我重重地翻了个身说了句“大早上的,你有毛病啊”。第二天我问他还记不记得今儿早他干了些什么事情,他说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我骂过他有病,他说他还记得当时对我的辱骂感到相当气愤,可最后还是决定以大局为重,不和我计较。嗨,闹半天还是我不对。后来想想,先生还是算理智的,如果他在我被窝里找扎啤,那才真叫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