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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系列:勿因小纠纷误用警力 而后悔莫及

华人身处家庭暴力却往往意识不到

家庭暴力这个词虽然常常在耳边响起,但真正了解其危害性、普遍性和严重性,以及什么情况下报警,除了报警还有没有办法等,对于大多数来说往往没有清楚地考虑过。

专门从事帮助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社工杨立华,是平权会多伦多分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也是妇女大使计划(预防家庭暴力)的项目执行人。谈及家庭暴力她表示,近年来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华人家庭暴力案件的数目却有很快的增长。华人家庭专业辅导中心是多伦多接受华人家庭暴力施暴者,法庭指定对其进行辅导的机构, 每年都有快千起,而这些数字还远远没有完全体现华裔家庭暴力的全貌,仅仅是法庭转介过的部分案件,因此可以看出目前华人家庭暴力的发展程度,已经是相当令人震惊。

杨立华表示,根据她个人的经验,华人相对于本地人来说,暴力倾向往往并不严重,但是因为文化背景的差异,造成很多人一是不了解家庭暴力,二是不知道怎么做。来自香港地区的移民,其社会体制和社区服务机制和加拿大比较相似,因此很多人都知道家庭暴力属于刑事犯罪,也知道利用社区资源去进行辅导。但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传统上不认为夫妻之间打打闹闹是暴力行为,认为是家庭内部矛盾,打骂是家庭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所以说无论施暴者,还是受害者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刑事犯罪。她相信一般华裔都是可以控制自己情绪的,如果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往往都能克制住自己,不去向对方施虐。但是在事实上,双方平时打习惯了,一旦有一次双方难以克制情绪打得过了火,一方报了警导致对方被拘捕,原告又后悔莫及,往往是既浪费社会资源,又浪费自家财产。

事实上,很多新移民家庭多多少少都存在家庭暴力现象,只是大家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比如说,在加拿大如果配偶一方经常恶意批评对方的外貌、身材、性格,贬低对方的自我价值和做事方法;禁止对方和朋友、亲属的联络;偷看对方的信件或偷听对方的电话;限制对方的经济、管制对方的行动;违背对方意志进行性行为;拳打脚踢、掴耳光、推扯等暴力行为;威胁要伤害对方喜爱的人或宠物;在大庭广众之下羞辱对方;跟踪、监视、频繁给对方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滋扰等,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行为,施暴者已经触犯了法律。

华人时常误用警力 但不会利用社区资源

根据多伦多警队的分析资料,报警的受害人一般都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会报警,也就是说在报警前平均已经遭受过35次以上的家庭暴力,因此警方对每一个报警电话都会认真调查处理,决不会掉以轻心。根据全国统计数字显示,每5宗凶杀案中就会有1宗是现任或前人伴侣所为,或者说属于家庭暴力,其中 80%的受害者是女性,华人则90%受害者是女性,介于25到34岁的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几率会更高一些。所以,家庭暴力如果不及时得以控制,往往会酿成命案。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华裔家庭不愿意报警,或者求助于社区服务机构。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或者完全就是自己家里的事情,而且从传统观念上来讲,认为丈夫(或对方)有权管制自己。有的则担心自己生活不能独立,还要靠对方养家,或者无论怎样还算有个完整的家等传统思想。因而不去寻求帮助,反而是一再纵容对方,岂不知这样做只能让对方觉得以后打得更顺手了,而一旦哪一天受害者稍有强硬的反抗,会令施暴者加大力度,容易酿成更大的灾难。

在另一方面,有的受害者也已经认识到家庭暴力属于犯罪行为,但是明明在对方没有故意伤害的企图而动了手,往往属于小的家庭纠纷时,由于一时怒火中烧拨打了报警电话,导致对方被抓走,此时受害者反而是后悔莫及希望撤诉,但是为时已晚。

报警时要考虑到以后发生的事情

据文武律师透露,他近段每天收到咨询的电话就有 7、8个之多,而几周来当事人上网求助的也有3、4宗,这使他自己也颇感震惊。专家表示,中国人本质上并非暴虐成性,多数情况下是不认为自己在施暴,而一旦认识到其严重性,又往往会克制住自己。文武律师表示近年来新移民的离婚案件和家庭暴力案件,上升的速度比较快。一方面说明新移民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有所加强,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和人身不受侵犯,但是家庭暴力案中,95%的客户既是报警者又是求情者,所以造成一种非常独特的现象,而大多数报警者往往说出同一个塬因,那就是:我只是想吓吓他(她)。

但是文武律师表示,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通常的情况是男方会被逮捕和起诉。在大部分情况下,被控方将会被警察隔夜拘留,以保证其第二天可以出席法庭的保保释聆询。如果被指控人有犯罪记录,攻击过同一指控人,或攻击行为是恶性的话,被检控的人会被送进监狱,一直要等待法庭最后的判决。如果法院同意被控人保释,法庭也通常会附加许多条件,比如被控人在一段时期内不能与指控人和子女接触等。而且家庭暴力指控一般不会被轻易取消,除非有"特殊情况"的存在。警方会传讯被害人作为检控官的证人出庭做控方证人。检控官将控制整个起诉过程,而不是受害人。检控官也可以违背受害人的意愿继续起诉,检控官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行为历史纪录,被控人有无任何暴力指控,以及受害者受伤害程度等。如果被害人不愿到庭做证,检控官还有权利通过法庭发出传票要求他(她)去做证人。如果指控人不去的话,法庭可以批准逮捕并送交法院。如在传唤证人没有按时出庭,就有可能被判藐视法庭罪。因此实际上,即使受害者翻供,被告也可能会被判刑。

所以说一旦报警,就进入一个几乎不可逆转,或者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过程。其中时间和金钱的消耗,往往是当事人始料所不及的。许多夫妻因为很小的纠纷,却一时气愤不过就报警,结果警察把一方带走后,检控官会下令被带走的一方不允许和家人联系,不允许回到家里居住等等。许多华人移民在加拿大没有多少亲戚和朋友,结果是给家庭带来许多不便,还要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同时也是变相地浪费了警力资源。

家庭暴力系列之二 华人为什么不愿意正视“家庭暴力”?

几千年来,中国文化传统的一个核心价值观念就是:面子文化。以此为中心,衍发的传统价值观念如下:

1、家丑不可外扬

妇女在家中遭到丈夫虐待的事件自然摆不到台面上,对于男性来说,可能以此显示自己的大丈夫地位。对于女性来说,则是丢面子的事情。如果公布于众,会在人前抬不起头。究其根源:一是不确信家庭暴力中,虐待者有罪,被虐待者无辜。二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 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对自己的认知、自尊及自信。两者共同作用,更加难以开口。

对于妇女来说,还是对自己婚姻选择的一种否定。这是最痛苦的部分。每一段婚姻都历经长时间的感情、精力、时间甚至是金钱的巨大投入。每个走入婚姻的人都坚信自己的选择,一旦暴力事件发生。这是对自己的判断、能力与信心的一个全面摧毁摧毁和无情的否定。对被虐待的人来说是多么痛心的事实!痛何如哉!!

2. 传统文化对妇女的束缚

叁从四德、女儿经等传统文化观念的约束,让人们认为妇女品德修行不够。如果有虐待事情发生,就会被人归咎或自己归咎于自己。如果有虐待事情发生,妇女怕被人指点家教不好。妇女怕自己的父母丢面子,往往忍而不发。

3. 维护家庭的完整

也是出于面子考虑,为了给孩子一个看似完整的家庭。估且不论,暴力环境长大的孩子受到的心理伤害有多严重。殊不知,在暴力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要么本身具有暴力倾向;要么,长大后在自己的家庭中仍有遭受暴力的可能性,并沉湎于这样的家庭生活,不容易自拔。因为孩子在潜意识中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家庭的悲剧会重演。

有时我们想帮助受害者,却不知如何帮助。有些人则只有倾听的分,却爱莫能助。有些人出于好心,可能还在劝解、劝和,甚至不明就里地单纯指责女方不知煺让。

其���,到专业机构求助,专业人员会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服务。专业社工不会简单地劝和或劝离。但服务的核心内容是帮助受虐待的妇女得到最需要的服务,保证她们的人身安全、经济利益、法律权益及身心健康。

如果您知道有人在大多伦多地区遭受家庭暴力,请与 Stephanie联系,电话是 (416) 465 6021。她目前在Riverdale Immigrant Women’s Centre从事反对家庭暴力项目,是多伦多为数不多的几个提供普通话服务的反对家庭暴力项目之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不管服务对象是移民、难民或者留学生,只要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均提供免费服务。

家庭暴力系列之三:家庭暴力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一个三口之家,女儿十多岁大。丈夫几年前辞去收入很好的工作,专门做传销。几年下来亏损几万加元。妻子则劝他找一份无论什么工作做做,不要继续做传销。但他不同意,两人的矛盾逐渐升级,并因此由吵架到动手打架,叁天一小吵五天一大打。

他们的女儿夹在其中,深受其苦。她一会希望父亲不要再做传销;一会哀求妈妈不要离婚。小小年纪就交了一个又一个的男友,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有一次,甚至离家出走,全家动员了所有的朋友到处找她;所幸,当天深夜,就找到了在太古广场附近游荡的孩子。这样做,得到了家庭暂时的安宁。没过多久,家庭战争仍然硝烟四起。

有一次,先是因一件小事与母亲意见不和而当众坐地哭闹,当时,母亲的态度也不太好。继而,母亲来拉她起身时,动手打了母亲。

家庭暴力使得做父母的很难顾及到孩子的感受,有时,孩子得不到应有的关心,甚至父母失去对孩子的耐心。时间长了,父母、父女、母女关系都非常紧张。在这个家庭中,父亲打母亲,母亲打女儿,而女儿反过来又打母亲。

在此,笔者无意评价孩子的是是非非,这属于另一个话题。只想说明:类似的事件在暴力的家庭环境中非常典型且常见。

由此,我主要讲讲孩子在暴力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会受到怎样的影响。我想天下的父母很少不爱自己孩子的,通过这篇文章希望爱孩子的父母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幸福会尽量控制暴力行为。因为,有些时候,当事人可能不知道暴力会对孩子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或者,很少认识到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孩子必须依靠成人才能生存,他们还需要成人给予情感上的温暖及保护,从而能够免受任何危胁。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经常会制造出充满惊恐与痛苦的氛围,威胁孩子的茁壮成长与精神健康。

如果经常看到妈妈在家里遭到暴力虐待,孩子就会将爱情与痛苦联系起来,将武力与解决问题联系起来,将屈服与安宁联系起来。

不幸的家庭后面隐藏着多少辛酸的故事,有的孩子甚至在家中受到暴力侵犯:

Ø 有的孩子试图保护母亲或兄弟姐妹时受伤。受伤后,却被施暴者借口管教孩子或孩子应得的惩罚。

Ø 言语上的虐待包括喝斥、吼叫、骂人、骂孩子不好、威吓,以及使用贬低人的、带有性别歧视的言辞。

Ø 性虐待……强迫、诱骗、威吓或胁迫孩子进行任何性行为;

Ø 忽视孩子……不为孩子提供基本生活需求,包括没有表现出爱与支持或对孩子长时间不理不睬。

有些家庭,施暴者可能不会伤害到孩子,但孩子经常目睹家庭暴力,则形成了对孩子的间接虐待:

Ø 有的爸爸或妈妈会告诉孩子“你妈妈/妈妈坏”或“她/他应当受到惩罚”;有的孩子甚至被叫来看“你妈妈/爸爸应当受到些什么惩罚”。此情此景,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引起强烈的困惑与恐惧。

Ø 在家中受到暴力虐待的孩子或看见家人受到暴力虐待的孩子容易学会“强权即真理”的价值判断。他们会认为伤害及胁迫他人,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来自家庭、学校或电视上的这些类似信息使得孩子的心理遭到扭曲。

Ø 为了保守家庭内部暴力与虐待的“秘密”,孩子被迫变得不诚实,还要忍受羞耻感的煎熬。

Ø 有的虐待者利用孩子来监视及审问母亲/父亲的行动。

Ø 有的孩子被用来充当人质。当母亲外出来,虐待者可能坚持留个孩子在家,防止对方逃走。还会威胁说:假如她/他离开,她/他就别想再见到孩子了;或者用杀死孩子来威胁母亲/父亲。

目睹和经历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

情感方面的困难

从已经有的案例来看,经常目睹或经历家庭暴力的孩子在情感方面会有下列表现:

Ø 一般胆小怕事,或经常做危险将至的恐怖恶梦

Ø 难以应付及管理恐惧、愤怒及悲伤等负面情绪

Ø 对自己的无助感到羞愧万分

Ø 缺乏行动力

Ø 对离别与失去感到焦虑不安

Ø 与陌生成年人可以很快建立感情联系

Ø 不容易同情他人

Ø 体会不到自己的情绪

所以,有些孩子在成年后处理自己的感情、婚姻及家庭问题时,感觉难以应对。如前所述,有的孩子会将爱情与痛苦联系起来,认为爱情就等于痛苦,而不敢品尝爱情的甜蜜;有的将武力与解决问题联系起来,在自己的婚姻关系中,也用武力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路径;有的孩子则以屈服伴侣换来暂时的安宁。总之,在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应对机制。甚至严重的,在家庭关系方面造成终身的不幸。

身体问题

有些小孩会在未成年前表现出身体的症状如:

Ø 经常性地胃痛、头痛、溃疡、皮疹、腹泻或尿床。〕

这些症状基本上属于身心疾病在身体上的表现。所谓身心疾病,就是指那些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躯体疾病。

Ø 高度紧张

也是心理障碍的表现之一。

Ø 发育迟缓或倒煺

家庭暴力导致紧张、焦虑与恐惧,继而导致内分泌失调,引起发育的问题。

Ø 语言障碍

如果排除先天性的因素,家庭暴力也可能导致心理障碍而不愿用语言与别人交谈,久而久之,产生语言障碍。

社交困难

受到家庭暴力的负面影响,有些小孩可能会在社交方面出现问题:

Ø 有的小孩认同攻击者:认为强而欺负人总比弱小被欺负好。有这样想法的孩子或者愤世嫉俗,或者恃强凌弱。

Ø 有的小孩虽然年龄尚小,表现得象个成人,因为他们觉得做小孩或反应象个小孩是不安全的事情,他们缺乏孩子所需要的安全感。

Ø 与兄弟姐妹或其它孩子们发生争执时不会解决问题

Ø 不能集中精力,由此可能会导致成绩学业无成

Ø 较低的自尊心

Ø 对父母的感情复杂并对所有的成人缺乏信任

Ø 容易煺缩,钻进书本或电视寻求安慰

Ø 为了保守家庭“秘密”,不得不与同龄人保持距离,因此少有朋友。

以上种种,造成孩子社交能力的煺缩及社交困难;而长期自我封闭,会加重心理问题。这就会成为一个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怪圈。

孩子越小,家庭暴力对孩子健康成长的威胁就越大。随着年龄的增加,多年目睹家庭暴力的影响便会产生后果。目睹家庭暴力的巨大压力不断积聚,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年龄大一点的孩子容易滥用毒品或酗酒,在他们自己的人际关系中也会出现身体冲突;有的会得厌食症、暴食症,甚至轻生;还有的加入帮派,或逃学或辍学,从帮派中获得安全感与家庭的温暖。

与成长阶段有关的影响

有人会以为家庭暴力的影响对少年可能大些:损害孩子的情感发展、引起严重的行为问题及学业困难。

其实不然,家庭暴力对各个年龄段的小孩都会有影响,不要以为他们年龄小就感受不到这些事件。

对婴儿:睡眠烦躁不安、发育缓慢、无精打彩,对响声产生惊恐反应

对幼儿:经常生病、极度害羞、自卑、打人、咬人,在学前班或托儿所内惹事

对学龄儿童:经常生病、打人、偷窃、撒谎、做恶梦、进食问题、反复自残、在学校表现差,或显得“过于”完美、滥用毒品或酗酒。

另外,一项关于风险因素的研究得出的一个结论是:童年受过虐待的妇女或生长在母亲受虐待的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妇女,成年后受虐待的风险机率会高很多。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它牵涉的问题比我们想象中要多。尤其,有一个经常被我们忘记的角度:孩子!他们是弱小的,也是最需要关心与关注的。为了孩子……这不仅是母亲的责任,也同样是父亲的责任。为人父母,重任在肩。

家庭暴力系列之四

有些事看起来不近人情,但是那已经是中国的人情了,既然身处异乡,最好心随物异。

家庭暴力的发生,有的时候可以预料和感知,有的时候往往会在人压力倍增的时候突然爆发,令人措手不及,使一向觉得夫妻之间不用特别认真,不必按照法律那麽苛刻来处理的关係,一旦 遇到有事发生,会一下子变得使自己变得非常被动。

新移民陈先生素来和前妻只是意见分歧,直到感情走到了穷途末路,也从来没有发生过暴力相向的事情。但在去年 2人还处于分居状态的时候,一次普通的父子会面时,却发生了唯一的一次家庭暴力,但是这一次却让陈先生惹上了官司,从而倍感凄凉,并后怕地表示,如果自己父母在加拿大,一定会因此而气坏的,説不定会閙出人命。现在 2 人已经正式离婚,但是还纠缠在家庭暴力的庭审之中。

陈先生回忆当天是双方约定父子见面的日子,由于双方已经签署了分居协议,妻子定期带儿子前来和他见面, 在此之前律师曾提醒过他,见面的时候最好有第叁人在场,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陈先生已经在北美生活长达 10年之久,因此深知家庭暴力属于刑事犯罪,但是从来没有想到会发生在自己家里和自己身上,因此也就没把律师的话放在心上。 在约定见面的时间,满心欢喜地静候前妻和儿子的到来。

他表示,当时由于刚刚恢復单身的生活,因此就约上朋友到美国游玩了一大圈,才返回多伦多,皮肤晒得黝黑,精神和情绪大有改观,同时马上要见到幼小的儿子,心情显得特别高兴。

前妻如约前来,开始一切正常, 一家叁口其乐融融。但前妻看到陈先生又是出去玩, 又是很开心的样子,心里很不平衡,于是稍微有点不开心。随后前妻突然提出,要陈先生将电脑中其父母以前的照片拷贝取走,陈先生说当时分手的时候一时生气,已经全部将其删除了,现在什麽也没有了。

不料此言一出,顿时象点着了火药桶,前妻的所有的不开心一下子爆发出来,抄起屋内的东西一通乱摔,继而又扑向陈先生厮打打起来。 陈先生知道不可违法,一直没有还手并警告前妻,如果再不住手就要报警。 没有想到这反而提醒了对方,前妻抓住电话就打911 ,陈先生知道打了以后很麻烦,所以上前企图阻止,但是已经晚了,于是他决定立刻离开现场,站到门外等候警方的到来。

警方到来以后前妻一口咬定是陈先生打了自己,但是没有伤痕,反而是陈先生脸上有红肿,当时孩子只有 2嵗,因此没有证人,警方在做完笔录之后,只有怀疑陈先生是施暴者 。

不过当晚只把他叫到警察局呆了几个小时,录完口供就让他回家了,也没有收取保释金,因爲当时已经是分居状态,警方认爲案情并不严重,只是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双方继续来往,但是还是提出 了 刑事指控。

事后他和前妻有过交流,前妻也觉得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但担心一旦翻供,反而会引火上身,招致假証罪,所以一直没有改口, 此案 目前还在等待审理。

在此 事发生后2 个多月,他们就正式办理了协议离婚,但是家庭暴力的官司还在进行中,陈先生爲此已经花了 3千元左右。他觉得自己错在没有聼律师的话,在双方会面时没有找证人在场,因爲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这样做是很可笑荒唐的事情,但是在加拿大如果自己注意不保护自己,不按照这裡的规则办事,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性就大很多。

在随后的和孩子见面过程,他就不得不请朋友一起前往,虽然很彆扭很不合中国人的情理,但是却使他很安心。 他也相信,在未来的庭审中自己可以打赢官司,免除刑事指控。

家庭暴力系列之五:一线警员谈案情处置

警员在接受培训的时候就被要求,对家庭暴力的报警,要付出120%的努力去保证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包括出警和处理,以及嫌犯的后期处置等方面,保证受害人的安全是唯一準绳。

曾经在一线军装巡逻组执行警务多年的韵宁,是约克区警队第五分局的警员,目前调职到分局交通组 。来自北京的他,经过了警校的培训之后,更能了解和理解中加两国文化背景差异,给新移民所带来法律和警务层面的误解和困扰。

在刚刚过去的新年假期期间,当时他还在军装巡逻组执勤,也就是每天在路面巡逻和处置紧急警务,当然对付家庭暴力也是他的工作重点之一。 他表示仅仅他所在的分队,在一个月内就处置了 6起家庭暴力案件,其中一半是华裔家庭,不过大多数是轻微的家庭纠纷,只有 2宗提出刑事指控,其中一名是华裔男子。

他认爲家庭暴力在加拿大是一个分布範围很广泛的暴力行爲,就是说在任何职业中都可以找到施暴者的身影,比如在人们心目中有神圣地位的律师、医生中有,在普通职业中也有,在高收入的人中有,低收入的也有,而且似乎与教育背景也没有关係,总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爲家庭暴力的罪魁祸首 。 不同于其他犯罪,要麽帮派要麽终日不良的人才会犯罪。因此也更加难以预防,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从无伤无痕到家破人亡,程度不一,涉及的刑事罪名多达30 多种。所以一旦接到报警,就难以预料事态的严重性,警方一定会火速赶到,儘快处置,并尽120% 的努力,不惜一切代价去保证受害人当时和未来的安全。

接到报警电话警方到场调查的目的,就是去看看有没有刑事案件发生,任何身体类的不友善暴力接触均视爲暴力袭击,一定要拘捕肇事者。如果经过调查,没有发现双方存在暴力行爲,只是一般的口头争执,警方也 绝对 会要求双方当晚一定要分开居住,至于哪一方要离开现居住地,就要视乎当时家庭的需要,比如照顾孩子和其他家人等需要,谁有条件离开谁就要离开。 所以暂时分开争执双方,以求双方有冷静考虑期,但不会发布禁制令, 不存在刑事案底,第二天即可返回家中。同时还要叮嘱双方注意克制情绪,严禁使用暴力手段,警方在随后还会做跟踪回访,或採取介绍其他社区服务机构介入等措施,以保证轻微家庭暴力不至于未来酿成大祸,这是对于一般家庭争执的处理。

对于存在可以指控的家庭暴力,警方当天一定要拘捕施暴者,不过警方不会也无权长时间在警局关押嫌犯,一方面受制于警局监舍的数量(根据警局规模不同,一般只有 8到 12个左右),另一方面也是规定要求。所以警方会建议嫌犯选择当天或第二天保释,但这种保释一定要满足警方的 4个条件,那就是已经确定嫌犯的身份、涉嫌犯罪的证据已经收集完成、确定嫌犯不会重新施暴、嫌 犯答应遵守警方的禁制条件。一旦全部符合,警方会立刻同意嫌犯保释,至于保释金的数额大小,不是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而是根据嫌犯保释后 重新犯罪可能性的大小而定。警方在拘捕当天可以自行决定保释与否,如果嫌犯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需暂时羁押等第二天开庭,有法官作出保释裁定。

如果嫌犯在保释期间违反禁制令或者不按时出庭,警方会立刻将其再次拘捕, 这一次警方就无权做出保释决定,要交由法官裁定,一般会一直在羁押所关押,一直到全案审理结束,还会多加一项违反禁制令的罪名。

因此 一些获得保释的嫌犯,其禁制令中明文规定不得接触对方,但是双方私下商议好又住在一起,一旦败露,不论双方是否已经同意在一起,嫌犯会再次面临严厉的惩罚,所以遵守禁止令尊重法律, 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

无论出警有没有提出指控,警方都会有当日处置的报告,即使是小的纠纷,警员都会写出详细报告存档,一旦日后再有刑事案 件发生,法官都会考虑这些歷史纪录。但是这些记录不是犯罪记录,不会存放在全国犯罪记录数据库内,也就是没有刑事案底,只有警察自己可以查得到。

对于被指控确实存在家庭暴力的嫌犯,最轻的处罚是签署和解协议,一般爲期一年,因此也会留下一年的犯罪记录,但一年后 会消除。 其他判处监禁的则会留下永久的犯罪记录,不过对于轻微的刑事犯罪记录,当事人以后可以申请取消纪录,经过审理如果得以通过,以后就不存在犯罪记录,但是警方内部的纪录永远都不会消除,只是不影响在找工等需要提供 的无罪证明。

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 2人之间,或者孩子幼小不能出具有效供词,所以存在双方互相指控的混乱局面。对此韵宁表示,警方会根据双方实体伤痕纪录,对双方做细緻的笔录,并对双方在整个事件中,相应的时间、空间中发生的动作做比对,以判定谁的话更具有可信性,还会根据双方的不同之処作进一步的追问和要求佐证,这样撒谎的人总会露出破绽, 很多地方难以自圆其説。

另外警方在录取证词之前,会向双方讲明法律政策,一旦出现作出假口供、报假案等行爲,也属于 刑事犯罪,而且对刑事犯罪的追溯期是永远的,任何时候确定其罪行,都可以绳之以法。 所以说不是想说对方袭击自己,就可以信口胡説,以后还可以随意改口,对于和警方说的一切都会被记录在案,作假必会付出代价, 因此清者自清无需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