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今天获悉,一名女性银行客户据称从银行处取走了一大笔现金,但却在银行门口被另一名客户持刀恐吓,要求其交出1250元现金。
现年42岁的惠特沃斯(Lisa Marie Whitworth)来自Truganina,事发当天她在银行取走了100元现金,今天在郡法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行。据悉,她在取走现金离开澳新银行(ANZ)后,持械对另外一名女性银行客户实施了抢劫。
检察官奥哈洛伦(Patrick O'Halloran)表示,惠特沃斯在听到这名被抢女客户的取款交易后,从后面接近了受害女子。她一只手拿着注射器,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并威胁受害女子称,“站住,要么给我钱,要么我就捅你。”
据法院的了解,女性受害者将钱交给了惠特沃斯,转而返回了银行并报了警。
惠特沃斯在被捕后声称,当时她所拿的注射器上并没有安针头,并承认这是个“鲁莽的行为”。她告诉警方称,她用这些抢来的钱买了海洛因、酒和香烟。
该案押后至7月24日由米兰恩(Frances Millane)法官负责审理,届时还将在法庭上呈交针对惠特沃斯的精神健康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