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育空地区最高法院裁定,白马城(Whitehorse)两名前职医生没为1名女子摘除子宫环,避孕器在她体内多年,带来20年的痛楚,判两人需赔偿受害人6万元,补偿她的痛苦。
两前医生疏忽裁赔6万元
女子塔珀(Chrystal Tupper)在1985年安装子宫环后有腹绞痛,并在第2年怀孕,于是她决定摘除子宫环。
米切尔医生(Dr. Roger Mitchell)和多尔萨姆医生(Dr. Gerald Doersam)是她的主诊医生,为她堕胎、结扎输卵管,以及摘除子宫环。但两人都找不到子宫环,也没有交换信息,就假定子宫环在堕胎前或堕胎期间排出。
塔珀也以为子宫环已脱下,随后20年,她仍有腹绞痛和慢性骨盆痛。
2006年,塔珀的医生发现子宫环易位,就用外科手术摘除它。
法官豪科(Justice Gerard Hawco)指摘米切尔和多尔萨姆,说他们未能确保子宫环已摘除。他下令两人赔偿塔珀6万元,另外补偿因疏忽引致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