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入境申报
一个在到达前获得合适的入境许可的持有人必须是打算进入英国的非欧洲经济区的公民。这些人包括:在英国没有分支机构、附属公司或其它代表国外公司的代表;打算在英国自 建公司或个体经营人员(包括接管企业、以合有企业、以及希望设立新企业的人员);准入 许可申请必须送达英国大使馆、高级代表处或驻外总领事馆 。
非欧洲经济区公民准入许可申请
非欧洲经济区商人请准入许可时要表明 :
资金投资额要与经营利润成比例 ;
他们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们要全身心投入商业运营;
真正具有服务和投资的需要;
他们的投资至少能为两个英国人提供全日制有偿工作 ;
他们至少要有20万英镑的投资;
在英国,这笔钱能够由他们控制并随意支配;
他们不打算通过雇佣人员而是以自己工作的方式来补充经营业务上用人的需要;
在不求助于就业或占用公益基金的情况下,他们能够维持及供养自己和家属的。
以合伙人在现有企业中入股形式的申请
当申请者打算接管一个现有企业或入股某企业时,他们必须表明:
他们的利润股将足够维持及供养自己和其家属;
确切的公司财政状况证明;
书面接管、入股某企业的声明;
他们的服务和投资将给两个已在英国定居的人创造新的、有偿的、专职工作;
前几年经过审计的经营帐目情况。
描述经营目标的综合性商业计划将需要包含一份资产负债表,其内容应包括:
资金投入;
给公司的贷款(受益人必须是无担保的及附属于第三方的债权人);
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公债(待说明);
认缴的股份数目及价值。
申请人必须能说明所有提出的数据的来源。二十万英镑的最低限额仅适用于那些通过移民控制打算在英国创建自己公司以及留在英国经商的人。
移民条例不影响那些希望在英国投资的人,也不阻止人们去英国签订商业合同。
欧洲经济区公民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爱尔兰、瑞典、挪威、芬兰、冰岛和奥地利的公民被允许自由地进入英国寻找工作或设立公司,不需要获得工作许可或同意信函。
如果他们愿意,欧洲经济区的公民可向本国官方机构申请符合自己身份的居住许可,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要求。
入境申报的豁免
属于外国公司雇员以及为做生意而访问英国(例如考察投资可能性或走访分支机构)和打算在六个月内离开英国的非欧洲经济区公民可能不必申请准入许可(尽管申请是合理的)。 一个到英国来找工作的人需要准入许可,但要有工作许可。持签证进入的公民则即要有签证又要有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