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美国人(顺便包括加拿大人)没啥文化。他们这点历史几个小时就讲完了?
这样的说法大多是来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中国或者欧洲国家。我不能赞同这种说法。说北美历史短这也罢了。如果不算印第安人的那没有记录下来的历史,欧洲移民的历史也就是几百年,确实没啥可学的。
在北美大陆上也没有经历过什么像样的战争。不算第二次世界大战了,就把中国历史上的那些战争随便拿出几个来就把北美的独立战争的南北战争给比没了。翻翻中国的历史书,就算是没有鲁迅眼睛尖,没有从字里行间看到"吃人"两个字,总可以看到大量的"杀人"的字吧。
中国历史书上战争无数,而且很多战争都是伴随着种族灭绝的大屠杀进行的。难怪外国人总奇怪中国那么多人口,怎么姓氏那么少。估计当年小的姓氏都被杀光了吧。
不说战争和历史,说说文化。不能说北美没有文化。看看现代的流行文化,有几样不是从北美发扬光大进而席卷全球,而且还被北美牢牢控制着的。电影电视互联网文学音乐体育运动等等,还不算麦当劳可口可乐这样的残害大众健康的垃圾饮食。这些也不是我今天的话题。我今天的话题就说一个。那就是书。
这里的普通人的阅读风气令人吃惊
我来到加拿大,生活了五年,十分令我吃惊的是这里的普通人的阅读风气。记得在中国那会儿,我多半也算是一个文化人,周围也基本都是真假戴着或者不戴眼睛的知识分子。比较来看,在北美,看书阅读是一种十分普及而且流行的生活方式。
先不说那些遍布各个社区的星罗棋布的全部免费的图书馆,就说海滩上,森林里,游乐场边,无处不见拿着书本阅读的人。特别有趣的是每次看介绍哪个旅游地的资料中常常会看到介绍当地书店的篇幅。我没有统计过他们都读什么书。
不过我估计基本没有马列著作或者考托考G考雅思之类的书。但从图书馆里比较Popular的书来看,也和中国机场和街边书摊摆的书有很大不同。不知道今年来是否有变化,我在中国的时候去机场比去办公室次数还多,消磨时光也常常流连在机场的书摊上。
里面大量的书除了少量纯休闲以外的,大部分都是关于职场技巧,金融投资,管理攻略,找工作等等。基本上都是集中在挣钱吃饭这样十分基本但是十分重要的领域。在加拿大就完全是另外一系列的书。比如如何种花种菜,航空航海,修房子修车,教育孩子,养猫养狗,度假旅行,运动减肥等等。似乎加拿大人没人把挣钱糊口当回事儿。想找一本计算机基础知识,比如算法和数据结构之类的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普遍的阅读习惯,加上英文又比较简单。这里小孩的阅读能力普遍比较强。Emma现在5岁,已经可以自己读很多书。我记得我5岁时候还不认识多少汉字呢。另外一个原因是这里的儿童书很多,写的很好。孩子们不用大人逼着愿意读也喜欢读。而且这里孩子不必去背唐诗之类浪费时间也没啥实际用途的任务,省下时间除了玩就是读书了。
Amazon电子书阅读器-Kindle系列
因为这样的阅读习惯,书店,尤其是今年来的电子书店风行。比较牛的就是Amazon。Amazon不仅卖书卖电子书,也卖火爆的电子书阅读器。就是Kindle系列。这些电子书不是像iPad那样的东西,而是正儿八经的读书器。使用eInk技术显示黑白的文字或者图片。没有动画,没有触摸屏。朴素的兼职不像是21世纪的东西。虽然说AppleiPad上市以后抢夺了不少原来Kindle的潜在市场,但是真正读书人是不愿意用iPad看书的。比如我,这个自称读书人的伪知识分子。我就是喜欢Kindle不喜欢iPad。
说起我这个伪知识分子是有来历的。当年来我家打扫卫生的小时工得知我家是两个名牌大学毕业生的知识分子家庭后说比较奇怪。说我家并没有看到很多的书。而我家确实是有书架的,不过上面除了吃的就是光盘。而其他她也去打扫房间的没文化的家庭里面,书架上满满的书,只是每次去都要扫上面厚厚的灰尘。我说他们可能是真的知识分子可惜没啥文化也不真的看书,我们这样算是伪知识分子,不过我们确实看,从电脑上看。
我不喜欢iPad第一个原因是iPad还是一个LCD显示器。和电脑上没有本质区别。看书还是累眼睛也干眼睛。况且那么多的功能拿手里,说不定一会儿就想着Swtich到游戏页面或者上网看八卦去了。iPad比较重,如果一只手端着看时间长了吃不消。再说,与其用iPad看,不如直接用我的笔记本电脑看算了。
Kindle就不同了,很轻很薄很简单。就是一个书,而且使用起来方便,没有太多的麻烦事。比如经常充电,同步内容等。Kindle是eInk显示,看起来是真的纸张没啥两样。它不能显示动画,不能玩游戏,就是一个书。而我需要的就是一个书。
那么如果我需要一个书,干脆看书得了,为啥搞这些高科技东西冒充知识分子呢?主要原因是因为我看的书都太重了。自己端不动。尤其是电脑行业的书,1000页都算是薄的,2000页都不稀罕。而且我经常要同时查阅好几本书,确实拿不动。有时候想坐在海边的木头上吹着海风看看书,一想到好几斤重的负担就放弃了。
另外就是我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电子书,打印起来也很浪费资源。而且这些书都有比较强的时效性。过一阵子就都成了废纸。看着一堆堆的纸回收了可惜。另外一个功能就是当地图用。我经常出去玩需要存地图册。大本的地图册太重,背着累。如果随身带一个Kindle把可能用得到的地图都放进去。随时想起来看就方便多了。
我盯着电子书有一阵子,一直没有下决心买。直到上周Amazon推出139块的WifiKindle。我立马就订了一台。幸亏动手快,才过两天就说预定都订不上了。我现在就是希望我的Kindle能够快点到手。这样就可以在夏天没有过完的时候就去海滩上晒着太阳看书了。
Kindle到手了,很是喜欢
前天已经到我手里了。因为我是第一时间下的订单,也就大约是世界上第一批拿到Kindle的用户。
Kindle的确是一个好东西,名不虚传。十分轻薄,以看书作为目的而言,远远超过目前任何一种类似的电子产品。我知道拿着iPhone,iPad的人已经满地捡砖头了。要不也别找砖头,直接把你的iPad扔过来,那么重的一个金属块扔过来,不比菲律宾的特警手中的大锤破坏力差。
eInk的显示屏是我最喜欢的。看上去绝对和以往理解的"显示屏"是两码事儿。实际上看起来像一块印刷了字的塑料布。甚至与我在刚刚打开包装的时候还以为是屏幕上贴的保护膜呢。我相信绝对我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这样认为的人。那个屏幕读书和在纸上看书没啥两样。一点也不累。不光眼睛不累,手也不累。
Kindle也不是没有缺点。至少我买的6寸屏幕的Kindle如果看PDF还是觉得太小了。我的Workaround就是横过来看,多翻页麻烦一点。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用Amazon的在线转换工具吧PDF成为AZW。如果是9寸的就好很多,可惜没有Wifi。
Kindle除了看书,还有一个辅助功能,但是由于没有鼠标和触摸屏,交互操作并不理想。所以尝试一下就放弃了。我比较喜欢比较专的东西。电子书就是电子书,如果需要给汽车导航就去买个专门的GPS得了。如果有那个聪明人想着给Kindle装上GPS,那么他适合去山寨。
对了,我给Kindle装了很多我抗都扛不动的电脑专业书,还没来得及看。今天就给领导灌进去一本"杜拉拉升职记2"拿去公司显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