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乃新移民,刚登陆加拿大多伦多一个多月,上了教会的ESL班,上周末语言课上,刚学会一个句子,“911,Emergency。”没想到今天就用上了。
话说今天中午,我刚去上课,还没等坐热乎,只见老公神色匆匆地跑来找我,我心里一沉,孩子出事了,果然,老公说孩子在学校打篮球摔了,腿可能骨折了。虽然在异国他乡,虽然第一次看病,虽然语言不通,我们俩还是表现出曾经军人的本色,从容冷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幸好健康卡已经下来了,本来约好今天放学去见家庭医生的,却不想儿子提前开始考验我们了。
我们俩匆忙赶到YORK区中心医院,凭着对Emergency这个单词模糊的记忆,摸到了急诊室,天助我也,居然有华人服务,是个漂亮的姑娘,我心里一下踏实多了。一辆911的车把孩子送到医院,儿子在担架上躺着,按照以往,我的眼泪会一下子下来,但是今天没有,我表现的相当镇定,这是在异国他乡,第一次看病,我要表现出足够的坚强和镇静,来平息孩子的惶恐和疼痛,心里却惴惴不安,早就耳闻加拿大看病要等很长时间。
果然漂亮姑娘翻译给我们,要等3到6个小时,但也会看孩子的疼痛和紧急情况,酌情处理的。我看了看孩子的腿,观察了孩子的神色,觉得应该是错位或脱臼了,不应该是骨折,要是骨折,孩子会疼的受不了,孩子可能也怕我们担心,表现出很乐观的样子。
真是不太了解这边的规则,孩子学校居然没有一个人陪着来,老师抑或是校医,就是两个911的救护人员,儿子一路忐忑,却也跟救护人员开着玩笑,说这是自己平生第一次坐救护车,人家也打趣说,但愿别坐第二次。救护人员跟医院衔接的很好,处理完就走了。我们料想会做漫长的等待,谁知一切都很顺利,本来医院里排队的人很多,但也很快就安排儿子的治疗了,可能是因为躺在担架上的缘故吧。
儿子的腿果然是错位了,给他打了睡觉的药,可能是麻醉药?10分钟左右就搞定了,儿子醒来腿已经复位了,令他感到很神奇。但还是给他配了拐杖,这让我想起了本山大叔卖的拐。
从进医院到回家,大约三个小时,谢天谢地,第一次考验通过了,对加拿大的医疗体系没有留下什么不愉快的阴影,而且孩子的腿也没有什么大碍,估计老公是松了一口气,毕竟是他号召来国外的,要是看病的经历很令人痛苦的话,他会多少有些内疚的。
感谢医院的医生和护士,感谢那个漂亮的姑娘做翻译,还有一个中年男人也帮助做了翻译,感谢911的两个救护人员,感谢老天,一切顺利!
Emergency是紧急事件、突然事件的意思,也是急诊的意思。你看,学的东西用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