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如国际留学生的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致使他们签证期满后想要留在加拿大,因而导致移民问题。
加拿大临时居民,比如留学生或外籍工人,必须向加拿大移民部证明他们将在签证期满之前离开加拿大。不过,有时一个临时居民的状况会发生变化,致使他们签证期满后想要留在加拿大。例如,一个临时居民可能与加拿大人结婚,并希望留在加拿大生活之类。
临时居民的这种决定,有时会导致移民问题。党小姐的情况就是一例,她入境的时候是个临时居民,但之后想要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留学期间与加国人结婚
党小姐是个留学生,在加拿大学习英语3年后,于2006年申请学生签证续签。以前,她提供证据证明有足够资金支持她在教育机构的学业,并保持一定生活水准后,就可满足签证官的要求。
在加国学习期间,党小姐与一位加拿大公民相识并结婚。随后她决定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同时也申请临时学生签证续签。
签证官拒绝了党小姐学习签证续签的申请,
理由有二:一、党小姐学习英语的时间过长;
二、她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表明她想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将超过新的学生签证所许可的期限。
党小姐针对此项拒签向联邦法院提出异议。
联邦法院裁决她胜诉。法院指出,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22(2)款,加拿大政府允许临时居民在申请临时居民身份延期的同时,存在双重意图。
不能以双重意图而拒签
双重意图是指申请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的外国国民,同时可以有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意图。只要申请人符合临时身分的必要条件,他们希望成为永久居民的意图对其临时身份并不构成影响。
对于申请人,双重意图不能自动成为临时居民身份拒签的理由。
许多申请人遇到了与党小姐相似的处境。在这些案例中,对申请人特别重要的是向签证官证明,申请人符合所有临时签证所要求的必要条件。
当申请人遭到签证官拒签后,可考虑提交联邦法院作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