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新网报道,《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移民登记法》和新版《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从1月15日起正式生效。这些法令制定了有关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境内逗留问题的新规则。
俄罗斯外交部新闻司因此发布了由俄罗斯联邦移民总局起草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须知。
全文如下:
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须知
如果您已经来到俄罗斯联邦,就请您看一看下面的建议。这些建议有助于您避免许多困窘和不愉快的情况。
1、获得流动人口登记卡
1.1.请注意,在以免签证方式进入俄罗斯联邦时,您应该领一份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并填写好,因为流动人口登记卡可以证明您在我国临时逗留的权利。
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由边防检查机关工作人员或为进入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提供运送服务的单位的代表免费发放。
1.2.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需用俄语填写。如果您不懂俄语,允许用拉丁字母填写个人资料。个人资料要符合证明身份的证件上的信息。
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上有俄、英两种文字。
2、获得临时居住许可证
2.1.为了获得临时居住许可证,您(持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者、海上游船的乘客、海船或河船或其他交通工具的全体乘务人员、在俄罗斯联邦过境的人员、边境地区的居民、因特别目的而免签证来到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其中包括在边境地区从事贸易和经济活动以及从事旅游和建筑业的人士除外)必须到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递交:
1)领取临时居住许可证的申请书;
2)证明身份的证件;
3)边防检查机关在您进入俄罗斯联邦时盖了章的或盖有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印章的流动人口登记卡;
4)因领取临时居住许可证而交纳的国税收据(国税额为400卢布)。
2.2.重要的是应该了解,必须在递交临时居住许可证申请后的30天内向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提供证明不吸毒和没有对别人构成危险的传染病(麻风病、结核病、梅毒、性病淋巴肉芽肿、软下疳)的文件,以及不携带人体免疫缺损病毒的证明。
此外,必须在进入俄罗斯联邦后一年内向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提供在税务机关登记的证明。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上述文件,可能会拒绝发放临时居住许可证或吊销以前发放的许可证。
如果逾期未提供上述文件有正当原因,则必须向居住地的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提出延长期限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上述原因的证明文件。
如果获得临时居住许可证所必需的申请书及其他文件已被受理,就不一定要离开俄罗斯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