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报道风化案时,不管案件严重性,警方一律以性侵犯(sexual assault)交代案情。不下一次有人问,常说「性侵、性侵」,究竟是非礼还是强姦?继而质疑记者不做功课,无法作详尽报道。
唉,冤枉呀!不是记者们偷懒,只是港、加文化有别。在加国,性侵犯是加拿大法定用词,包含强吻、强行身体接触(非礼),以至性交(即强姦)等行为。
警方向外公布风化案时,一律用性侵犯来表达,是不想洩露案件细节,妨碍调查,以致影响日后审讯,故大部分时间警方都不愿将风化案定性。记者曾向警员探问,对方却反问:「非礼与强姦,不都是性侵犯?」
文化差异又岂止于性侵用词?相信在本地跑过突发新闻的同事,都曾为向警方套料,确定新闻事件中的主角是否华人而大感头痛。可能加国是多元文化社会,大部分机构对所有与族裔有关的问题都相当敏感。
据知,想当年,中文传媒在加国尚未普及时,每当有华人记者向警员问及这些敏感问题时,总惹来对方反感,碰得记者满鼻子的灰。时至今日,随着华人媒体渐增,加上记者们把握机会,向警方解释华人媒体所针对的读者对象及运作,似乎已逐渐得到对方谅解。
警方软化,但又遇另一问题。被访警员通常只有当事人姓名,却不附族裔资料。固然凭着姓氏,便能分辨当事人是否华人,但不是每个警员都懂得华人姓氏。这时,记者便可能要扭尽六壬,游说对方拼出涉案人姓氏(只作参考、不会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