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悉尼男子通过借腹生子,成为新州首对合法的同性恋父母,分别被正式登记为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法官称,这个判决对这个孩子是最有益的。
据悉,这个孩子的生母此前曾与这两名同性恋男子订立了口头协议,在孩子于2010年4月出生后,她郑重表示愿意让他们成为孩子的养父母,并同意孩子的出生证明上不出现她的名字。
新州高等法院法官Paul Brereton在上个月裁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这两名男子,他在听证会上指出,当时代孕并没有违法,而且这名女子亦没有从中获取金钱利益。Brereton法官后来表示,这是他所知晓的第一起同性恋者成为孩子合法父母的案例。
澳洲代孕(Surrogacy Australia)机构主席Sam Everingham对法官的判决表示欢迎,并称此案将成为一个里程碑。“这对同性恋伴侣很幸运,能获得法律认可和家庭保护法的保护。”
根据新州从去年开始实施的《代孕法》(Surrogacy Act),参与商业代孕计划的违法者最多可被判处2年的监禁以及11万元的罚款。在新州,利他代孕(Altruistic surrogacy)是合法的,但生母代孕只能收取医疗费用。而在西澳和南澳,利他代孕法不适用于同性恋伴侣和单身者。
据称,澳洲只有1/20的夫妻愿意在澳洲寻找代孕母亲,大多数人都前往海外寻找代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