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欧盟将向更紧密的金融整合迈出一大步,但包括德国在内的部分国家可能反对。
西班牙银行体系陷困境、希腊银行可能爆发挤兑并扩散,促使欧盟为延宕多时的银行救援方案加快立法工作。
欧盟执委会下月6日将提出这项草案,赋予各国金融监管机关欧盟官员所称的「积极干预权」,以便接管困顿银行、分拆银行,并强迫债券持有人承担损失。
如获成员国采纳,这将是迈向建立一套泛欧监管系统的第一步,以便清算和关闭困顿银行,此举是欧洲央行(ECB)呼吁成立「银行联盟」的关键内容。
该法案最快2014年生效,将为欧盟银行业提供部分官员所称的破产机制,并将责成各国每年向银行征收相当于总存款额1%的费用,以作为银行倒闭的准备金,保留至情况紧急时使用,以贷款或债务担保的方式挹注财务紧绌的银行。
但这项草案未建议立即成立单一的欧盟基金以支应关闭或重建问题银行,但比过去更紧密结合各国基金的提议已有突破性的进展。
不过,严格规定各国出资成立基金可能遭英国等国坚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