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在文中说,美国政府领袖要求全民「共体时艰」,但都放过了许多像他这样的亿万富豪。以他为例,2010年的应税总收入约三千九百八十八万美元(约台 币十二亿元),由于享有百之十五的长期资本利得税率,他的联邦所得平均税率仅百分之十七点四,合并下来他实际缴税约六百九十四万美元(约台币两亿元)。
但巴菲特办公室里廿名幕僚的税率,却是百分之卅三到四十一,平均为百分之卅六;如以年薪十万美元(约台币三百万)为例,幕僚的税金即为三万六千美元(约台币一百零八万元)。
巴菲特因此说:「华府国会议员慷慨给予我们各种福利,彷佛我们是濒临绝种的物种。朝中有人,真好。」
巴菲特投书后,还曾写信给国会议员,再三表示自己支付的税率实在太低。微软创办人盖兹在两个多月之后,也在接受美国广播公司节目访问时呼应巴菲特,赞成富人应该多缴税,且说美国国会应该停止以减税来「讨好」富人。
美国总统欧巴马迅速响应巴菲特的呼吁,提出「巴菲特条款」,希望针对全年应税总收入在一百万美元以上者,课征百分之卅以上的税。但美国联邦参议院已在今年四月,以程序表决挡下,未能进行全院辩论。
巴菲特的主张不只有盖兹的支持,民调机构Spectrum Group也发现,百分之六十八的美国富人,支持对年收入一百万美元以上者提高税率;另一个「爱国富翁」组织(Patriotic Millionaires)也积极游说国会对富人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