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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留学小心“落地合同”陷阱,仔细辨认合同

“到留学机构咨询,有意向通过该机构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时,一定要谨慎面对"落地合同"。”6月23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处长管西亮来南宁调研并参加相关座谈会时说。去年我国自费出国留学生人数达33万人。留学事业发展迅速,但同样也埋有陷阱。部分留学机构提供的是“落地合同”,即留学生持护照、入学通知书到达目的地国家即为合同生效。之后,如果留学生发现项目“货不对板”,再找留学机构理论时,这才发现留学机构已履行完合同,出现纠纷,与留学机构无关。

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作为教育部所属的机构,通过定期质量评估的方式,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监管建议,帮助中介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以进一步规范教育服务市场,保护教育消费者权益。管西亮说,截至目前,政府审批了420家留学中介机构,广西仅有4家。同时,通过推行留学项目格式合同的方式来规范留学市场,但有的留学机构觉得约束太多,使用的不太多。

广西大学学生小李询问,如何才能选好留学项目。管西亮说,出国留学之前,不能简单地看这所学校是否是国外的著名大学,还要看清楚是什么样的留学项目。管西亮举了一个案例,有一名留学生被非法留学中介机构运作到了美国哈佛大学留学,但去到那里才发现,就读的只是哈佛大学的一个培训班。这种培训班所发的结业证,回国后不能进行学历认可。学生持这样的结业证也不能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既花了钱又耽误了青春。因此,管西亮提醒学生和家长们警惕那种“去哪个国家都能办”的中介机构,在选择留学项目时一定要了解,在国外大学所获的学历能否回国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