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Footscray社区法律中心(Community Legal Centre)以其去年援助169名出租车司机的实际经验为基础所撰写的一份报告称,出租车司机是“澳洲一个令人不安的新工作贫困阶级(working poor)”。该法律中心发现,许多出租车司机的财务状况是如此堪怜,以至于他们都到了害怕会妻离子散的地步。
报告呼吁维州政府立法给赋予出租车司机们以最基本的权利,例如最低时薪,年假和病假,以及抗诉不公平解雇的权利。Footscray社区法律中心的经理内托普(Denis Nelthorpe)称:“出租车司机是社会上最显著的弱势群体。”
周一,前副总理豪(Brian Howe)亲自公布了这份报告,他说,报告突显了“在维州这里,我们有太多出租车司机正面临着可怕的处境”。他说:“许多司机在困难和危险的条件下长时间地工作,他们苦苦挣扎,只爲能够挣到足以糊口的基本生活工资。”
豪同时还主持着澳洲工会理事会(ACTU)对澳洲不安全工作情况的独立调查,他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绝大多数出租车司机都的雇佣状况本质上就是一种剥削,他们对运营商来说连员工都算不上,而只是“受托保管人(bailee)”。在维州有将近2.5万名注册受托出租车司机。
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只能领到载客所得车资的一部份作为报酬,同时却不得不按照运营桑严格规定的轮班时间来进行工作,而且还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比如必须穿着制服和不得拒载。
尽管要承担如此多的义务,但出租车司机却几乎没有任何权益可言。报告发现:“实际上,受托司机必须尽到雇员的许多义务,但享受不到雇员所拥有的补偿权利或资格。”报告敦促政府对出租车运营商展开审计,以确保他们的劳工保险政策恰当,以免出租车司机继续受到无法无天的“出租车俱乐部(taxi clubs)”的剥削。
许多被信誉良好的保险商拒之门外,只好定期向这些俱乐部缴纳保险金的司机到了发生事故的时候,才发现这些俱乐部根本就无法为他们提供任何保障。
维州出租车协会()的一名发言人表示,与其取缔受托雇佣方式,不如对其加以规范,以确保出租车司机至少能拿到50%的车资作为工作报酬,并且运营商必须承担汽油等相关工作费用。